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作出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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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废弃石渣加工项目 | 达川环审发[2019]61号 | 2019年9月18日 | 达州市达川区星源农业专业合作社 | 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万祝村5组 |
2 | 天汇汽车喷漆车间新建项目 | 达川环审发[2019]62号 | 2019年9月18日 | 达州市天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达州市达川商贸物流园区(达州天马汽车城内) |
3 | 年产1500吨金属制品项目 | 达川环审发[2019]63号 | 2019年9月19日 | 达州市豪翔铸业有限公司 | 达州市达川区石板镇石河村四组113号 |
达川环审发[2019]61号.doc 达川环审发[2019]62号.doc 达川环审发[2019]6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