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命名越秀区生态低碳环保社区的公示
根据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越秀区生态低碳环保小区(社区)创建和评审办法的通知》(越府办〔2011〕46号)的要求,经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园林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评审组评定,现将拟命名东山街新河浦社区为越秀区生态低碳环保社区予以公示。
如对拟命名表彰的社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综合监督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日期:2013年9月3日—2013年9月1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越秀区环保局综合监督科电话/传真:020-81075061
地址:广州市西华路261号华业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10170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关于对拟命名越秀区生态低碳环保社区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