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文广新局文物活化利用方法成为各区借鉴案例
12月7日下午,为落实王东副市长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媒体反映文保建筑保护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组织召开研讨会,就媒体报道我市文保建筑的保护问题进行交流学习,并于会上形成三项共识:
一是海珠区不可移动文物小洲村南洲大街12号蚝壳屋由于年久失修,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向政府部门提出修缮要求。海珠区国资局与其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协议,区文广新局向区政府申请专项维修经费。海珠区通过租赁的途径来保护文物的做法值得各区文物部门借鉴参考,请海珠区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蚝壳屋的保护工作。
二是如何做好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将开设专题研究并纳入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之中。
三是综合各种文保资金使用情况和遇上的困难,明年将对《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确保文保资金的顺利落实及使用,促进广州市文保事业的发展与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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