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8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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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5日发表
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 内容 | 处罚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作出日期 |
穗旅罚字〔2018〕第7号 | 广州市康城旅行社有限公司
| 李金英 | 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 责令改正,罚款四万一千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4条。 | 2018年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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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0:45: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