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水涵( 2019 )500号)、《达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市水务〔2019〕8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等中央领导近期***批示和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水利行业六项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研判风险、制定措施、排查整改,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大检查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各单位关于省水利厅、市安委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4月13日督导调研汇报会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地汛前水利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水利行业备汛、度汛等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深入推进六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整治。以在建大中型水库工程项目为重点,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川水函( 2019 )330号)、《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关于开展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及度讯安全督查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情况、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情况、应急抢险措施落实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并逐一落实;对参建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导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重大隐患判定、“三类人员”教育培训、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脚手架、施工机械、临时支护和高边坡固壁、临水施工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和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洪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工地排查治理。(责任单位:水利股,防洪办、重水中心、供水总站、水政股,各流域水务站)
2.水库安全运行专项整治。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办监督函( 2019 )21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点排查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及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落实及公示情况,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水库水情、币情、工情预测预报能力建设情况,水库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及水库责任人培训情况,汛期人员值班值守、巡查检查、汛限水位执行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集中治理,确保水库运行安全。(责任单位:水利股、防办、各流域水务站)
3.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水库、山坪塘、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城区堤防工程及灌区隧洞、渡槽等影响公
共安全的水利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运行风险,并对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责任单位:水利股、防办、各流域水务站)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好火灾防控工作,针对机关及学校办公场所、食堂、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配备及维护台账建立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灭火演练等情况,加强消防安全管控,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流域水务站)
5.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施工场地雷管炸药和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村镇供水工程净水、消毒用的化学品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责任单位:水利股,防洪办、重水中心、供水总站、水政股,各流域水务站)
6.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水利工程场内施工道路和运输车辆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弃渣运输和采砂场砂石运输车辆道路交通源头工作。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积极开展隐患定期排查整治和不定期抽查工作,确保用车安全。(责任单位:水利股,防洪办、重水中心、供水总站、水政股,各流域水务站)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及时部署、广泛动员(4月底前)。各股室(单位)和流域水务站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要求,主要领导加强监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5月-11月)。各股室(单位)和流域水务站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指导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巩固成效、总结提高(12月)。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系统总结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和六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很抓落实。市局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采取印发通报、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二)从严要求,严肃问责。要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和倒查和追究,对整改目标未完成,隐忠排查台账不完善和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要从重从来处罚。对非法违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因责任和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在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如实填报隐患排查、整治、验收全过程。各股室(单位)和流域水务站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每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联系人:李清白,联系电话:199****0559,电子邮箱:3465878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