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广州市中小学校三棋团体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三棋进校园”活动在我市中小学校的深入开展,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在学校开展“围棋、国际象棋、象棋”三项棋类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围棋、国际象棋、象棋”三棋活动进校园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61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计划于12月12-13日举办“2015年广州市中小学三棋团体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运动管理中心、金兰苑小学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围棋协会、广州市象棋协会、广州市国际象棋协会
四、比赛时间
具体时间:12月12日8:30-17:00, 13日8:00-12:00。
五、比赛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金兰苑小学(广州市荔湾区剑兰街一号)。
六、比赛项目
围棋,象棋,国际象棋。
(一)总团体赛。
(二)中学组团体赛。
(三)小学甲组团体赛(2003-2004年出生)。
(四)小学乙组团体赛(2005-2006年出生)。
(五)小学丙组团体赛(2007年出生)。
(六)小学丁组团体赛(2008年及以后出生)。
七、报名办法
(一)每个组别每校限报一队,多所学校不能联合组队,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中学组:每队2男1女,领队、教练各1名,同校高中、初中可合拼组队;中职学校参加中学组比赛。
(三)小学组:甲、乙、丙、丁组,每队每组3男2女(少于3人不接受报名,其中须有一名女选手),每队领队、教练各1名。报齐四个组别才能参赛。
(四)报名时必须注明台次,中学组第1、2台为男子,第3台为女子;小学组第1、2、3台为男子,第4、5台为女子。没报名的台次局分为0分。报名后不得更改,每轮台次不变。
(五)允许小年龄选手参加高年龄组别,高年龄选手不得参加小年龄组别,否则取消该校成绩。
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止,凭已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在广州棋院竞赛培训咨询处办理报名手续(传真号码:020-83238568),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gzqypjb@qq.com。联系人:袁智斌,电话:83238701,136****3291。
八、竞赛办法
(一)围棋比赛采用由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象棋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版《象棋竞赛规则》附录-群体比赛简明规定;执行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2007年版《国际象棋竞赛裁判手册》竞赛规则。
(二)按报名队数定赛制及轮次。
(三)每轮每方45分钟时间包干,超时判负,采用中途放钟,已用时间双方平分。
九、成绩计算
(一)团体赛。
围棋: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局分、台次分(由第1台开始计算)、对手分、上轮名次。
象棋、国际象棋: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团体对手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上轮名次。
(二)总团体赛。
小学组甲、乙、丙、丁名次相加,小者名次列前,如相同则比较甲组名次,小者名次列前。
十、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
冠军颁发奖杯,前六名颁发奖牌、奖状。
(二)总团体赛。
冠军颁发奖杯,前三名颁发奖牌、奖状。
(三)优秀教师奖。
获得中学组团体赛、总团体赛前六名的队伍领队或教练(1名),颁发证书。
十一、领队会于11月27日下午2:30在金兰苑小学召开,所有参赛队伍的领队或教练必须参加,不另行通知。
***:报名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9日
***
报 名 表
单位(盖章): 棋种:
领队: 联系方式:
教练: 联系方式:
组别 | 运动员 | 性别 | 台次 | 出生年月 |
中学组团体赛 |
| 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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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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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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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甲组团体赛 |
| 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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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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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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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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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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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乙组团体赛 |
| 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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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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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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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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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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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丙组团体赛 |
| 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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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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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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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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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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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丁组团体赛 |
| 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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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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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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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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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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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