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第70号整改工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川环整改办函〔2019〕140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1275号)文件要求,现将邻水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第70号整改工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826—3222774
***:邻水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第70号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邻水县水务局
2019年12月9日
*** 邻水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第70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反馈问题 | 全省已建成的4871个水电站大多采用引水式开发,由于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措施不到位,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困难,导致部分河段出现河道减水或断流 |
责任单位 | 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冯敬 |
联系电话 | 139****2573 |
整改目标 | 解决因水电站导致的河道减水或断流问题,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建设监控设施,并投入使用 |
整改措施 | 1.根据邻水县各电站不同情况的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程措施;2.各电站安装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备;3.将各监控设备接入省级下泄流量监控平台 |
整改主要工作措施 | 邻水县28座水电站(御临河流域小水电站19座,分别是家兴电站、龙安水电站、平洞电站、冬洞电站、绿水洞电站、桐子坎电站、芭蕉河电站、宏源电站、牟家一级电站、牟家二级电站、马渡河电站、长源电站、龙洞沟电站、进水口二级电站、进水口三级电站、合流电站、墩子坝电站、坛同电站、梁桥电站;白水河流域6座,分别是茅坪电站、孝明电站、双鑫电站、跳鱼洞电站、平滩桥电站、大浪石电站;大洪河流域3座,分别是恒盛电站、蒋家槽电站、爬岩洞电站),在2018年8月完成了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实施方案的编制;2018年11月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工程措施整改;2019年9月29日前完成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安装工程,并接入省级平台;2019年10月26日邻水县水务局组织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对邻水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进行了初步验收;2019年11月26日通过了市水务局组织市发改委、市环境生态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对邻水县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的验收。邻水县将纳入河长制管理,由各级河长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各小水电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的巡查力度,以保证生态流量的正常泄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