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选聘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公告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聘1名执业律师担任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类别和人数
在广东省范围内被纳入政府采购法律服务供应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选聘法律顾问,专业类别包括法理、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共1名,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治理、资本市场等领域有特殊专长并有政府法律顾问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一)为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参与制定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三)为区管委会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四)参与肇庆高新区有关经济社会管理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五)审查以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七)对肇庆高新区经济社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预判以及提出解决建议等;(八)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肇庆高新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九)协助开展法制培训活动;(十)受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安排,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十一)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法律顾问室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外聘法律顾问均为兼职。
三、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党员;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3、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5、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6、没有不适宜担任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情况;7、自愿遵守《中共肇庆高新区工委、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见***5)。
四、选聘程序
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选聘程序包括报名、初审、评审、公示、决定、聘任等,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颁发聘书。
评审以书面评审方式为主,主要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根据书面评审情况,并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类别比例等因素,结合考察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和候选人选。
五、聘任期限及报酬
聘任期限3年,区管委会每年根据对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情况,按照每位顾问律师10-15万元(其中包含常年法律顾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固定支付10万元,另5万元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按等次予以支付)标准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日常具体工作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区法制局、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负责安排、管理和考核。期满视法律顾问履职考核情况可续签。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止。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其他表格各1份(附电子文档);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近3年办理法律事务典型案例情况(其中代理行政案件和为政府机关出具法律文书各不得少于2份);
4、近3年工作(执业)情况;
5、近3年未受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的证明材料;
6、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近3年的业务工作情况(包括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企事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情况);
7、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时间、工作团队资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8、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资料。
有意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肇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区法制局)(地址: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政德大街88号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大楼区法律顾问室)报名(9:00--12:00,14:00--17:30)。报名需提交材料要求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资料详见***。
(联系人:冯远韬,联系电话及传真:3636169,3***6178电子邮箱:qbfzj0758@163.com)。
***:
1.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2.肇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报名表
3.肇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报名人员(律师)近3年执业情况表
4.肇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报名人员(律师) 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2018-2020年)执业情况表
5.《中共肇庆高新区工委、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法顾问室工作规则》
***1-4.doc
***5中共肇庆高新区工委、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