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环仪测绘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人社规[2020]23号)文件规定,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经审核,肇庆市环仪测绘有限公司、广宁繁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宁县南街镇圣堂保尔康大药房、广宁县希尔康医药有限公司、天元之星(肇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家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现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的通知》(肇人社发〔2013〕216号)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4日,共7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1年6月14日之前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8618009
***:创业带动就业公示名单.xls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