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汇盈五金加工厂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四会市汇盈五金加工厂的申请,2017年9月21日,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对四会市汇盈五金加工厂一期年加工铝型材1172吨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四会市汇盈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于2016年5月15日经四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位于四会市大沙镇岗美开发区窦口塘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氧化生产线10条、打磨抛光线8条、立式电热水设备9台、吊机1台、硅整流设备15台、风机33台、废水治理设施1套、压滤机1台、酸雾治理设施8套、碱雾治理设施10套。工艺流程:铝型材→脱脂→水洗→酸蚀→水洗→碱蚀→水洗→中和→水洗→抛光打磨→产品。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的建设基本上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基本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安装、运行。
废水:1、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脂、酸蚀、中和、阳极氧化等工序后续水洗产生的酸性废水;碱蚀工序后续水洗的碱性废水,酸碱废水收集后统一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80%的废水回用于水洗工序,剩余废水经厂侧沟渠排入青岐涌,最终进入西江;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厂侧沟渠排入青岐涌,最终进入西江。
废气:1、酸雾废气:项目一期工程建成10条生产线,共有8条生产线有酸雾废气产生,每条生产线配1套集气装置,酸雾经收集净化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的要求,经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碱雾废气:项目一期10条生产线的碱槽上方安装集气罩,抽气收集碱雾经碱雾治理设施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条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减震降噪处理,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经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可以达到理想的隔声、降噪效果。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17年7月 ,肇庆西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工程竣工环保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西)环境监测(YSB)字(2017)第052502号结果显示:
(一) 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验收要求。
(二)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要求。
(三)项目污水处理各工艺单元及污泥处理单元产生恶臭气体,经处理后排放的硫酸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的要求;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要求;厨房油烟经处理后排放的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四)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的监测结果项目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调查: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四会市汇盈五金加工厂一期年加工铝型材1172吨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况于2017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四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四会市行政中心广场南路(526200)
联系人:杨达昌,联系电话:0758-3268009
邮箱:744039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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