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屏山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2021年12月,屏山县夏溪乡宋谨芬根据《屏山县财政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财函〔2020〕188号),申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拟拨付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1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宋谨芬申报拟拨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刘富明;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5350。
***:屏山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