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山县气象局的主要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二、部门概况
气象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股室2个即:办公室、防灾减灾科。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气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3.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总数增加20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气象预警信息发布通讯费14万元以及以项目的形式增加人工降雨抗旱防雹人员经费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气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气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气象局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防灾减灾科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气象事业发展专项补助,主要用于:防雹降雨,气象哨和炮点运行,车载火箭维护,全县自动站维护,人工影响天气。
(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