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珙县巡场丰村二社远兵采石厂开工建设的批复
珙县巡场丰村二社远兵采石厂:
你厂报来的《珙县巡场丰村二社远兵采石厂石灰岩扩建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等资料已经收悉。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宜应急非煤安设审字﹝2019﹞0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厂按照《珙县巡场丰村二社远兵采石厂石灰岩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建设。
建设前,你厂应对施工区域和影响施工区域开展6.17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履行报告程序。建设期间,你厂一是要按照设计工期组织施工,完成矿山超前剥离和前期工作平台及相关建设;二是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三是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修改,报市应急管理局同意方可施工。
建设过程中,你厂要按设计爆破需求向公安部门申请使用火工产品。建设完工后,按程序申报验收。
珙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