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珙县环境保护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对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核安全和辐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加强环境监察、监测、环保信息监控能力建设和环保局班子建设,加强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加强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新增饮用水源地建设进度,完成保护区规划目标。
二、机构设置
珙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珙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珙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2.珙县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15.3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41万元,增长8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环保力度加大,开展的环保项目增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8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5.1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6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41万元,占39%;项目支出771.6万元,占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5.3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1万元,增长8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环保力度加大,开展的环保项目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8.52万元,增长30.6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环保力度加大,开展的环保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1万元,占4.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31万元,占1.33%;节能环保(类)支出1128.79万元,占91.72%;住房保障(类)支出28.65万元,占2.3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3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47.74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9.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8.38万元,完成预算100%。(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388.36万元,完成预算100%。(3)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68.33万元,完成预算100%。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12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 支出决算为15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61万元,完成预算100%。(4)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5)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6)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9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和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6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万元,占31.82%。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5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开展的项目多,执法、监测次数较上年有所提高,相应增加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的费用。2、环保督查期间,上级检查和处理案件次数较多,增加了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测、环境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完成预算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4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环保督查期间,上级检查和处理案件次数较多,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12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培训会议0.58万元;环保督查1.81万元;省、市、县其他单位工作交流0.4万元;双随机执法检查0.96万元;市支队到珙县处理投诉、开展污染纠纷调查1.57万元;市支队开展环保专项检查0.9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4.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编制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在预算执行情况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进行资金拨付使用。2、实际工作绩效方面: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资金虽略为偏紧,但基本上保证了工作需要。3、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方面: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授权支付相关要求、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实施后,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巡场河水质实施监控,并及时上报数据,为县委县府整治巡场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无法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巡场河水质监测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巡场河水质监测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9万元,比2017年减少104.42万元,下降75.50%(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均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使用。(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珙县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珙县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设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5.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6.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18.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9. 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反面的支出。
20.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范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珙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珙县环境保护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对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核安全和辐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珙县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数共计47人,在职人数共计43人。其中:机关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下属单位,珙县环境监察大队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珙县环境监测站编制数23人,实有在职人数2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宜宾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收入1985.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0.24万元。相应支出总额1265.01万元,结转到2019年950.3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126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8.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5万元。结转下年财政额度结余额950.3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提前细化。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收入2215.38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2215.38万元;支出预算1265.01万元(结转下年财政额度结余950.37万元),收支平衡。
2、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支出情况编制决算。
珙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情况:2018年珙县环境保护局收入总额为2215.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15.38万元。
3、专项预算提前细化情况
在2018年2月份预算批复后,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安排各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项目的提前细化和拟定执行进度表,确保专项项目按期实施。
4、节余结转管理情况
2018年节余财政拨款结转950.37万元。
5、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我单位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填报,确保机关运行得到有效保障。
(二)专项预算管理。
在2018年2月份预算批复后,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安排各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项目的提前细化和拟定执行进度表,确保专项项目按期实施。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特定工作目标,制定了专项绩效目标,保证各项目标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并按财政要求,在执行年终决算时,对专项绩效目标进行统计、汇总、指标比对、完成情况核实,确保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符合各项制度要求。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季度执行,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等。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00%。
(三)结果应用情况。
及时开展部门自评工作,并对评价结果纳入考核。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监督,严格按职责权限逐级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掌控项目进展情况;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度我局财政预算实际到位数2215.38万元,实际支出数1265.01万元,结转下年项目额度结余950.37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进行资金拨付使用。
实际工作绩效: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资金虽略为偏紧,但基本上保证了工作需要。
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授权支付相关要求、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存在问题。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在预算时,资金估计不足,前期支出没有来源,造成项目实施后存在较大的资金缺。2、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3、执行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改进建议。
今后项目搞好可研、设计、预算,县财政提前配套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启动,并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保障好预算的执行。
***2
2018年巡场河水质监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珙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巡场河水质监测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为8万元。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
二级指标:绩效目标、决策依据、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效果、群众满意度;
三级指标:目标合理性、目标明确性、目标匹配、政策依据、准确性、合理性、测算方法、经济使用、使用范围、支付依据、开支标准、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实施计划、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管理措施、措施执行、数量指标、明细指标、时限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等。
(三)评价内容及方法
1.绩效管理评价内容及方法
评价内容:考核项目目标合理性、目标明确性、目标匹配
评价方法:根据项目点填报的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及现场评价情况判断以及项目点填报的产出和效果内容判断项目。
2. 决策依据评价内容及方法
评价内容:考核项目政策依据
评价方法:检查项目设立有无相关文件规定或领导批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执行时限是否已经到期;项目是否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实际需求。
3. 预算编制评价内容及方法
评价内容:评价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项目实际支出内容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计划的关联程度、考核部门(单位)对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了科学的测算方法和标准
评价方法:评价公式、定性判断。结合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分析项目需求是否充分;检查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时提出预算金额的测算依据。
4. 资金管理评价内容及方法
评价内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及时性、重点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重点检查是否提供合法票据,是否虚列项目成本,是否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等
评价方法:检查项目拨付时间和现场查账
5. 财务管理评价内容及方法
评价内容:现场查阅项目点的制度文件情况;检查岗位分设、印鉴管理情况;检查资金支付审批、申报款项依据是否完备;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符合会计管理要求
评价方法:现场检查
(四)基础数据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2月26日,珙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巡场河水质专项监测经费的请示》(珙环〔2018〕13号)申请巡场河水质专项监测经费20万元,经县财政局审核建议2018年巡场河水质专项监测经费共需8万元,并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巡场河排污整治要求,我局需定期对巡场河水质开展监测。按照预定计划,从白皎沟、芙蓉沟入口至清溪河共布设监测点位 5个监测点,开展上下半月各一次、每月两次的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10项。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8年3月27日,县财政局以珙财企〔2018〕00171号下达珙县环境保护局预算通知单,追加下达2018年巡场河水质专项监测经费8万元。
2.资金使用及结余。截至2019年7月,2018年巡场河水质专项监测经费已按规定全部使用,主要用于定期对巡场河水质监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购买监测用试剂药品费、监测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监测仪器维修维护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该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要求执行。实现了财务处理合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年初计划,在每月上下半月各安排一次巡场河水质监测,并保证监测的及时性。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四、存在主要问题
1.每月两次水质监测频次偏高,相邻两次监测之间水质变化并不明显。
2.监测项目不足以反应巡场河污染特征。
3.项目经费偏低,不足以支付如此高频次监测所需试剂、药品、仪器维护等的开销。
五、相关措施建议
1.降低监测频次。
2.增加特征污染物。
3.请求县财政局增加巡场河专项经费。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