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乔巴河翠屏区段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要求,宜宾市翠屏区乔巴河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经区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按照河流行政区划和翠屏区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翠屏区乔巴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宜宾市翠屏区乔巴河干流河段左岸上游起点位于翠屏区白花镇东林村(东经104°37′28.33360″,北纬29°12′32.58533″),下游终点位于翠屏区永兴镇土堰村(东经104°29′52.40850″,北纬29°1′7.85277″);右岸上游起点位于翠屏区白花镇一曼村(东经104°32′31.46135″,北纬29°8′40.93420″),下游终点位于白花镇一曼村(东经104°31′14.24253″,北纬29°5′53.52878″),划界总长度46.51km。
二、乔巴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乔巴河翠屏区段干流划界防洪标准采用乡村河段10年一遇。划定原则为无规划的天然河道,按外缘控制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中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m~8m范围取用)确定管理范围。
三、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等建筑物及设施,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四、对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