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问责让扶贫资金用起来
为解决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整体缓慢问题,我县建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周报制度,每周通报全县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排名情况,按年底拨付进度必须达到100%的硬性要求,对于资金拨付进度偏慢、资金拨付进度滞后的乡镇、单位予以问责。1-10月,县财政共拨付扶贫资金1.11亿元。
扶贫资金的使用进度是扶贫工作的晴雨表。为了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指标顺利完成,我县简化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对符合报账条件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限定时限、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促进扶贫项目早实施、早见效。目前,在收到完善的拨付资料后各项扶贫资金均在24小时内拨出。
与此同时,县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审计局构建了“三位一体”工作格局,要求对相关工程项目最短在一周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完成相关报销程序,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彻底转变了以往扶贫项目资金流动缓慢的状况,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我县严格落实报账过程“四个按时”制度,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报送资料的施工单位、未按时间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的项目村第一书记、村三职干部、乡镇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一系列做法,有力推动了我县精准脱贫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