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学校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强化监管
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学校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是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通过对留样食物进行检测,及时排查事故原因,确保发生食品中毒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的必要举措。各股、队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食品留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对照辖区内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留样走形式,落实差等问题,查找执法工作的不足,将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与其他食品安全工作同时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加强管理,加强督查,确保辖区内食品留样制度得到认真落实。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规定,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必须落实专人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填写食品留样记录。大型餐饮活动的留样,需对留样品上锁管理。需添置必须的留样设施设备,使用专用的冷藏箱,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严格对留样品冷冻保藏。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留样制度落实的重点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针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特点,在强化落实上下功夫,将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要求留足样品、留样时间是否达到48小时、是否做到专人专柜管理、是否做好留样记录等作为检查重点。在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中,要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对应相应申请类别,将配备留样设施情况作为现场检查重点。对于配备而未配备留样设施的,一律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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