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民政局关于西充县安汉志愿者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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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将在西充县登记的西充县安汉志愿者协会、西充县阳光志愿者协会、西充县志愿者协会、西充县金丝猴志愿者协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
西充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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