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凤镇二0一七年森林资源管护暨森林防火责任书
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保护我镇辖区的森林资源必须从依法打击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森林火警火灾的扑救等工作抓起,才能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我镇林业健康发展,确保森林管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目标任务
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采伐必须严格控制在限额采伐指标范围内,做到无乱砍滥伐、私拉盗运、乱占林地、非法采集活立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
违法活动发生: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健全,防火工作责任落实:经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群众防火安全意识显著提高:森林防火措施到位,辖区内无森林火警、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森林资源管理
1.严格执行《阆中市人民政府采伐管理实施办法》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森林资源管理领导小组。
2.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保护法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3.继续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基本方针。
4.严格审批程序,林农出售的商品林和自用林必须有林农提交书面申请,有村、社签字后,再交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然后到林业站办理采伐,在采伐期间村(居)必须派专人监管。
5.组建巡山护林队伍,(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对村所辖范围内,定期进行巡护,乱砍滥伐林木,私拉盗运木材,非法猜忌活立木,乱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非法活动迅速制止。并及时将上述情况报镇政府和飞凤镇林业工作站。
(二)森林防火
1.成立森林防火机构,实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负责制,与社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分片划段的办法,将管护责任落实山头,地块人头户主。
2.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多媒体、多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点区域要在一些山口、要到处设哨卡和防火禁碑,刷写宣传标语。
3.严格控制火源,强化用火管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入山检查,林区巡护,联防联保工作。加强对烧荒、野饮、上坟烧纸、林区吸烟、小孩玩火的全方位管理。
4.森林防火期间,严格实行村主要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做好防火记录,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通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考核奖惩
飞凤镇人民政府每年都将把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的管护作为各村专项考核,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村若因工作过失或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警火灾,乱砍滥伐,超限额、超强度采伐,乱占林地,私拉盗运等违法活动,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检讨、亵职等处理,涉及到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年终工作特别突出,镇党委、政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给予奖励。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书有镇人民政府领导、村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责任人变动的,有继任者履行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