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补遗
致各投标人:
现对以下提问进行澄清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要求,“(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那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要求,“(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变更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总则1.4.3项中要求,“(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根据国家各地检察院最新规定已经不再受理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而由单位及个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截图,这条规定要求是否需要作出相应调整更改?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为准。
3、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项中要求,“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建筑师资格;其他主要人员:配备给排水、环保、电气、造价、结构、园林专业负责人各一名得4分,缺任何一人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一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具有一级建筑师加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加2分,满分6分。”,那根据条件,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筑师资格,第1条就无法满足(具备二级建筑师资格),本项就会不得分;而第2条规定要求,具有二级建筑师资格得2分,具有一级建筑师资格加2分,那根据条件,本项要同时具备二级建筑师资格和一级建筑师资格才能得满分,此处关于加分项条件的要求是否有误?
4、招标文件第3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项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资历中要求“其他主要人员:配备给排水、环保、电气、造价、结构、园林专业负责人各一名得4分”和后面其他主任人员资历中的各专业负责人的要求是否为同一人的要求,还是各专业负责人需要配两个人来满足要求?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项目负责人资历删除第1条,第2条变更为:1、项目负责人一人具有二建注册建筑师资格得4分,具有一建注册建筑师资格得6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4分。本项最多得10分。
5、招标文件第88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设计费用清单”与第二章投标须知中3.2.3报价方式“设计服务费计算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建安预算价为计算依据进行下浮”矛盾。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为整体下浮比例报价,不是固定的金额报价,而“五、设计费用清单”中要求填写的是固定的金额报价和报价的计算过程及公式等内容,采用下浮比例报价时此表无法填写。是否应删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设计费用清单”项,以下内容的序号依次递补? 答:删除招标文件P79页目录中“五、设计费用清单”,投标人自行对六、七、八条序号做相应调整。删除招标文件P88页中“五、设计费用清单”中内容及表格,投标人自行对投标文件中89、96、97页中的六、七、八序号做相应调整;
6、招标文件第4页中,1.4.1条当中第(7)小项,主要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其他主要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勘察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标段为设计标段,无勘察,不需要勘察相关人员。是否去掉勘察人员的要求? 答: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7)1、中“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勘察其他主要人员”。
7、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第6页3.3.1条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时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3.3.1理解。 8、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P80(一)投标函“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请问此处是否需要按照投标文件实际组成情况进行修改? 答:删除招标文件P80页(一)投标函2中的内容,以下的3.4.5.6序号调整为2.3.4.5. 9、(二)投标函附录 其中“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的约定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12.1.1条中写明“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是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关于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的约定。请问此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的约定内容应如何填写? 答:请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P62页理解。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18年10 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至2018年10月22日15时00分。
招标人: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