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溪镇片区农村集中供水站居民水价暨建立居民用水阶梯制度听证会召开
近日,市发改局在河溪镇召开农村集中供水站居民水价暨建立居民用水阶梯制度听证会。具备广泛代表性的居民代表、人大代表、乡镇政府领导、主管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市发改局、河溪供水站、物价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分别就阶梯水价调整方案和供水价格成本的测算情况进行了陈述,结合我市实际,农村集中供水站水价拟定为:河溪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4.30元/立方米。实行“一户一表”各阶梯价格:第一阶梯这部分水价每立方米为4.30元;第二阶梯这部分水价每立方米5.30元;第三阶梯这部分水价每立方米6.30元;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其他用户及合表用户每立方米价格4.80元。河溪镇以外的其他乡镇居民用水户由于有增压设施(电费和设施维护)费用,其销售价格按河溪镇乡镇居民用户价格增加每立方米0.70元。
大多数代表对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居民节约和合理用水等重要意义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就方案中有关问题提出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