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城市管理局督察工作方案
为促进高坪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得到大改观、管理水平得到大提升,切实发挥督察狠抓队伍自身建设,提升城管形象,积极发挥督察监督作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察区域
高坪区城区(含龙门、小龙、物流园区、都京、青莲)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彭小华任督察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组建综合督查小组,由局督察股成员为组员,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三、督察方式
(一)明查:每天8:10在安汉广场集中点名,而后8:20—8:50、11:30—12:00、14:20—14:50、17:30—18:00,由局综合督查小组,对城区各大队(龙门、小龙、物流园区、都京、青莲除外)队容风记及大队长、中队长带队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二)暗访:每天由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周末由值班领导带队),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含环卫工作)进行督察,同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微信的形式在高坪城管微信群内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四、督察内容
(一)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含执法岗亭、扬尘整治点、办公室)队容风记、履职尽责情况(含车巡人员下车作为情况);
(二)辖区内市容秩序维持及环境卫生情况;
(三)督察问题(督办通知)整改落实情况。
五、督察要求
(一)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大队(股、室)、环卫所要摆正思想、高度重视,将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按期部署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督察组。
(二)综合督查小组人员要做到严格督察、公平公正,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整改要求,作好详细文字及图片记录,形成督察日志,并建立督察档案。
(三)督察组将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对逾期未落实整改的,将扣减工作经费并进行全局通报。
南充市高坪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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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城市管理局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加强督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小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昌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超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世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华武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查小组于局督察股,局督查股成员为督察小组组员,负责协助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察工作及督察问题的***督办与情况通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