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2—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顺府办发〔2013〕17号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2012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南充市顺庆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22015)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五届第3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
南充市顺庆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2012-2015)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川办发〔2011〕99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实施方案》(南府办发〔2012〕22号)结合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深入推进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自2006年***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我区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有效推进,教育培训与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逐渐增多,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有所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有所提升,为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核心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区全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核心区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科普基础设施薄弱,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学基础教育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需要充分调动。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核心区,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升市民科学素质,对于推动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顺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和区委、区政府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平台,以服务基层、服务民生为着力点,以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为抓手,推进科普进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不断提高市民科学素质,为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基本形成,市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4%。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区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市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技传播与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壮大,促进基本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水平,着力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措施: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实施科学等课程标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网络学习和运用信息知识的能力。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鼓励学生通过参与、实践等方式,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重视和开展幼儿科学启蒙教育,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整合区属中(小)学、科研院所的现有科教资源,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流动科技馆进校园、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努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建设,重点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心理生理健康、民族文化传承、安全避险自救、应急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积极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教育活动,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网站、网络论坛,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分工: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经科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气象局、区妇联、区社科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应对突发事件,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新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措施:
完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订单式生产经营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科技培训,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和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示范户等创建活动。
健立完善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科协的建设。发挥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科普宣传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区农牧业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区民宗局。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妇女巾帼建功、岗位标准化建设等活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能力的培训。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在企业内部的宣传媒体上开设科普专栏,利用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强对城镇劳动者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专题科普教育活动;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分工: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安监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气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制定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等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抓好各级党政领导、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等人员的科学教育培训。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把科学素质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公务员公开招考、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测试环节,进一步完善与科学素质有关的内容考核。
以各类干部培训院校为阵地,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中,逐步提高科学素质教育在干部社会化选学课程中的比重。
分工: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经科局、区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卫生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大力开展社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破除封建迷信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组织开展科普文化广场活动,利用各地群众活动广场人群密集、贴近社区居民的特点,在科技周、科普日和节假日,集中举办科普活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提升社区科普功能。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等新型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部队以及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区妇联。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民宗局、区气象局、区社科联。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增加在职教师培训和进修学习中科学教育内容比重。加强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为重点的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进行科学教育培训。重视应急科普教育。
分工: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农牧业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外宣办、区社科联。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集成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和共享。集成区内现有科普信息资源,制作主题科普巡回展品,构建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供科普活动场所、农村、学校、社区等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发科普资源,推动科普作品创作。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积极探索公益与市场并举的科普事业发展机制。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提高公众对创新成果的关注和知晓率。
分工:
牵头部门:区经科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农牧业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卫生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措施:
鼓励引导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综合性报刊增加科技专栏的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提高科技专栏质量。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责任感与传播科学、反对伪科学的能力。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科学引导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参照中央媒体做法,开设专题、专栏、专版,培育知名度高、读者量大的综合性科技传播媒体品牌。
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提高新兴媒体科技传播能力。
分工: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环保局、区农牧业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区整体布局。
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2008-2010-2015年)》和《四川省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南充市顺庆区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国、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引导和发挥行业科普基地(场馆)作用。推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农民科技书屋、青少年宫、妇女培训基地、家长学校等增加科普内容。引导鼓励驻市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产品展览馆(室)。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乡镇、街道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科普活动场所。到2015年全区50%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科普服务站(活动室),6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引导鼓励大型商场、书店、医院、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立科普画廊(宣传栏)。
分工: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农牧业局、区卫生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社科联、区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广泛动员农村党员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科技离退休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加入科普队伍。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科教卫生进社区活动,壮大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利用驻市高校、学(协)会、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学校等培养社区科普人才。鼓励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科普场馆等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人员等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分工:
牵头部门:区经科局、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牧业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驻顺庆区记者站、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机制
定期听取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等。
实行目标考核、推进工作落实。对区级相关部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得分以一定权重计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区级相关成员单位,要抓好本系统内的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筹备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系。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经费投入。全区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安排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专项经费,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工作进度
启动实施:2012年6月2013年6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牵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重点任务的20122015年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十二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3年7月2015年6月。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任务的实施,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相关措施。
总结评估:2015年7月2015年12月。继续推进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研究制定十三五期间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