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乡村振兴示范暨特色农业产业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乡村振兴示范暨特色农业产业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井研县研城街道希望大道82号(集益镇、周坡镇、宝五镇、纯复镇、东林镇、高凤镇、马踏镇、王村镇、三江镇、千佛镇、门坎镇、镇阳镇、竹园镇、研经镇等镇及街道)
3.建设单位:四川研泰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子项目一:农产品安全检测和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包括建设3000平方米农产品安全检测和分拣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等。子项目二: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村内道路80公里改造提升,乡村风貌改造、美化提升工程,场镇建设及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等。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采取施工区域临时封闭,设置单独的施工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运营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无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酸雾喷淋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后重复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井研县农业农村局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井研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实验、喷淋塔、生活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专用处理装置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井研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施工期及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处置。实验废液和废活性炭分类、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购买低噪声设备,降低振动噪声;生产运作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四川研泰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新建的"井研县乡村振兴示范暨特色农业产业提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井研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在确保项目"三废"污染源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3713337,3737955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邮政编码:6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