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手腕助推项目建设27种消极行为将被问责
我市出台《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和《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消极作为问责办法》——
硬手腕助推项目建设 27种消极行为将被问责
昨(25)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消极作为问责办法》。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0月2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为推进该办法实施,我市也同步出台了《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消极作为问责办法》。《问责办法》规定:全市与重大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凡是出现庸、懒、散、拖等27种情形之一的将被问责,问题严重者将被免职。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遂宁跨越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更不容忽视。”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我市相关部门在项目争取引进、审批服务、推进实施及质量效应等环节还存在不积极、不完全履职行为。比如,一些项目谋划商谈多年,迟迟不能落地;一些项目立项很久,但进展缓慢;一些项目审批环节周期过长,开工实施缓慢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有客观条件的影响,但与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主观上的不思进取、消极作为有很大关系。“因此,对那些不积极履职、不完全履职导致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慢、任务完成差,影响遂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就显得尤为迫切。”
对此,市政府制定并出台了《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办法》和《遂宁市重大项目推进消极作为问责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重大项目的涵盖范围,即指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六大兴市计划”项目、台商外资项目、招商签约项目、来遂创业投资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两个“办法”将在制度层面有效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办法》在项目审批、推进管理和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项目审批环节,我市坚持推行重大项目VIP服务制度,下放项目审批权限,通过实行审批事项的联合告知制度,优化审批环节,大大缩短办结时限;在项目推进和管理方面,实行“五个一”责任机制和调度会制度,并建立了招商项目联系制度;在组织保障方面,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而对于那些在重大项目推进中不积极履行职责、不完全履行职责的,导致重大项目工作推进慢、任务完成差,影响遂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部门或个人,《问责办法》则规定,经认定为重大项目建设消极作为的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责令作出检查、告诫、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解聘等11种问责方式。其中,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大提速’提供了制度保障;而《问责办法》的出台则是为那些在重大项目推进中消极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敲响了警钟。”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问责办法》将有效改变过去只对有过错行为的公务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实行问责的固定思维,将助推全市与重大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强化危机意识,去懒向勤、去虚向实,全身心投入到重大项目建设中去。“当前,正值我市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问责办法》必将成为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催化剂,并在每个从事项目建设的公职人员头上悬了一把‘利剑’,让大家不敢有丝毫懈怠。”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目标绩效督查室主任李任三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燕、市监察局副局长蒋华琼分别就《实施办法》和《问责办法》作了说明,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四川日报》、四川日报网、《四川农村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法制日报》、《遂宁日报》、遂宁广播电视台等24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