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
4月1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下旬召开。建议议程:举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法制讲座;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审议《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办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法院关于办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办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赴外地考察学习历史遗址遗迹保护工作及地方立法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拟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田诚、陈勇,秘书长任利国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苟英明,党组成员田中文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