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工商质监局县消委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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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为切实搞好3.15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增强全社会维权意识, 3月14日上午,蓬溪县工商质监局、蓬溪县消委会积极组织各消委成员单位在县城红星桥头,开展3.15大型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倡导“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引导绿色消费、品质消费,动员社会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受邀参加本次宣传活动有县公安局、县食药局、卫计局、发改局、县农业局等11家单位和亿联置业有限公司、芝溪玉液、青花椒(九叶青)、港华燃气公司等7家企业。活动共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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