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农合政策将更加惠泽参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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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根据国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筹资水平将从目前的140元/人增至23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60元上升至124元,地方财政从60元上升至76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从20元上升至3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补偿比不得低于70%。随着补助资金的增加参合农民的住院自付比例将降大幅度降低,参合农民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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