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召开
4月16日,船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受区委书记段勇委托,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环保委员会主任刘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袁旭,区委常委向诚、程康、陈发友、吴强,副区长周毅、郑良、毛金花、任参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国家长江办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内容通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通报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还观看了《遂宁市市生态环境警示片》《船山区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暨2021年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报告,审议了《船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方案(审议稿)》《船山区三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审议稿)》
刘红军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对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坚决扭转“环保督察就是督察环保”的错误认识,在做好业务工作、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继续按照资料清单,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和更新,切实做好“迎大考、受大检”各项准备工作。
刘红军要求,要坚决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紧盯中省环保督察问题、盯紧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盯紧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抓好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别对标问题对号入座,严格按时序进行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再梳理、再排查。要系统梳理近年来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迅速加以解决,并强化措施、举一反三。要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水平。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选好人员、用好资金、确保实效,真正发挥好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建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将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快推动我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安全。要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局队合一”执法监管的新模式,大力开展全区企业生态环境业务培训和“入企普法”活动,坚决树牢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