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工作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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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5日发表
按照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县城规划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纳入自来水费代征代收。由于政策宣传到位,各项保障措施有力,自1月26日代征系统正式运行后,首月共征收到位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8.5万元,实现了“开门红”。
为确保代征工作顺利进行,县环卫局积极与县自来水公司协调配合,扎实做好了基础数据核实、软硬件升级、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代征工作正式启动后,县环卫局按照片区负责制,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人分别在3个代征收费点进行现场宣传解释,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各类问题,有效保证了代征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县环卫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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