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四措施做好全国文明村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国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切实担负起文明村镇创建的具体工作。
二是搞好宣传发动。使全镇上下形成浓烈的创建氛围,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进广大村民“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自觉加入到全国文明村创建工作的行列。
三是抓好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及相关村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根据全镇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是强化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目标要求制定措施,分阶段,分项目指标开展督查,抓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完善。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按照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白水镇 韩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