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举行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颁发仪式
1月8日上午,米易县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颁发仪式在县政务中心1001会议室举行。县政府副县长江波、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11个乡镇的分管领导、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颁证仪式。仪式上,与会领导向米易县攀莲镇青皮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等10个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登记证书,这标志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了市场主体地位,切实解决了过去集体经济组织开户、印章刻制和开具税务***等方面面临的障碍问题。
自2018年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米易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摸清家底、明晰权属、厘清成员边界、量化股权落实权利的目标要求;遵循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成立组织、资产运营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民主程序,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在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不断完善政策,切实解决问题,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全力推动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干部培训,让基层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乡镇、村组要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
会议强调,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通过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资产盘活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联合发展型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打造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