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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1年5月8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1日发表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举报县市区

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21LX0503PZ01

东区

瓜子坪新民路社区铁路沿线上方的山坡上

瓜子坪新民路社区铁路沿线上方的山坡上(属于银江镇管辖)有几家不知道生产什么产品的厂,白天还没什么味道,晚上排出塑料(橡胶)味道刺鼻,很影响周围居民、师生的身体健康。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群众反映的瓜子坪新民路社区铁路沿线上方的山坡上(属于银江镇管辖)有几家不知道生产什么产品的厂实为攀枝花市新飞源工贸有限公司、四川鸿来塑料技术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久久塑料厂等三家公司。

2.目前攀枝花市新飞源工贸有限公司经营正常,主要生产时段为早上7点至晚上10点,生产时采用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的方式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厂界外无类似塑料热熔时的异味,果蔬框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因攀枝花昼夜温差较大,夜间气温较低,经处理后达标的废气无法有效垂直扩散,对气味敏感的人群在厂区周边会闻到一定异味;四川鸿来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因4月23日火灾,供电线路烧毁,自4月24日起停产至今。原主要生产时段为早上7点至晚上10点,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攀枝花市久久塑料厂自2020年下半年停产至今,法人蒋某某已去世,实际负责人也长期未到场参与管理,厂区环境脏乱。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东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郑兴平。

整改情况:2021年54日,东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分别对3家塑料制品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责令攀枝花市新飞源工贸有限公司对果蔬框生产车间采取进一步封闭措施,减少车间内异味气体扩散,采用抽风机使果蔬框塑形车间形成负压,将车间内气体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增设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专用电表,加强各集气罩及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维护,保障废气收集处理效果(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责令四川鸿来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增设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风机专用电表,加强活性炭吸附装置的维护,防止异味气体外泄。三是责令攀枝花市久久塑料厂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做好厂区保洁工作,严格落实现行环保管理要求。长效措施:攀枝花市东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督查力度,及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按要求规范生产。

 

 

2

SD21LX0503PZ02

盐边县

盐边县红格镇新民村7组

盐边县红格镇新民村7组有个盐边巨星新民智慧养殖园区内,存在一个违法搅拌站,该搅拌站四处露天大量堆放沙、废渣,产生的噪音也很大,给周围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希望及时处理取消这个自拌私搅的非法搅拌站。

经调查:盐边巨星智慧园区项目自用临时搅拌站未到盐边县住建局进行建站申请,未提交建站方案进行初审。项目建设单位在未到住建部门办理建站相关资料审查的情况下,建成一条每小时产30立方混凝土的生产线用于生产该项目挡墙、场内道路建设所需的混凝土。该项目未进行建站方案审查,未按照绿色搅拌站建站要求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场地内砂石、骨料未进行覆盖,生产过程中有噪音、扬尘产生。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盐边县副县长周晓强;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兴发。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边县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5月2日上午,专案工作组已针对盐边巨星智慧园区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设立临时搅拌站的问题,现场要求建设单位盐边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混凝土生产,对生产线进行拆除;对场内生产材料进行覆盖,场地进行碎石铺垫;增加场地内洒水降尘频次。5月4日上午,专案工作组现场进行复查,盐边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已拆除生产用水箱,对输送管道已进行封闭,场内生产材料已进行覆盖,并对场地进行碎石铺垫和洒水降尘。根据盐边县禁搅区划定及关于加强混凝土管理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不符合设立临时搅拌站条件,项目已停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下一步将全面拆除生产设备,并全部清除现场堆放的原材料。群众反映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巡查整治。

 

3

SD21LX0503PZ03

东区

雅砻江与金沙江回合处

在雅砻江与金沙江回合处,正对观景台的边上,有个排污暗道,水位上升时沉于江中,不时有污水冒出,水位较高时很难发现,水位降低时才显露出来,明显是才排的痕迹,管底还有黑污。

2021年5月4日,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冯阳率工作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群众反映在雅砻江与金沙江回合处,正对观景台的边上,有个排污暗道实为高梁坪园区入河排污口,属于合法排污口。

高梁坪园区入河排污口管道完整,管道底部无淤积物,颜色正常;该排污口所服务的三家企业废水排放口均安装有在线监测仪,监测数据实时上传环保监管平台,未发现有企业超标排放的情况。2021年3月15日至今,三家企业废水入高梁坪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高梁坪园区入河排污口已无污水排放,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责任人: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靳碧印。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园区相关污水排放企业下发了《关于停止向高梁坪园区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水的通知》(攀东高新〔2021〕116号),再次责令各企业止向高梁坪园区入河排污口排污。下一步,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将加大对高梁坪园区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的巡查,同时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确保企业污水全部排入高梁坪园区污水处理厂。

 

4

SD21LX0503PZ04

东区

砻江的雅江渔港斜对面上方

位于雅砻江的雅江渔港斜对面上方长期有污水排出,早上经过227国道时经常可以看到排污痕迹。

经查,群众反映地点实为银江停车场旁冲沟。

该冲沟上游系高粱坪园区,涉及生产废水外排的企业共有3家。现场查看,排洪沟沿线确有水流痕迹。东区生态环境局和攀枝花创新开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银江停车场旁冲沟内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体正常。经样本检测数据分析,除总氮超出标准限值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达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限值,判定该处排水应为山体渗水,沟内流水系高梁坪园区雨排水和山水汇流产生;银江停车场旁冲沟上游高粱坪园区3家企业废水均已接入高梁坪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从高梁坪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外排。群众反映的雅砻江的雅江渔港斜对面上方长期有污水排出,早上经过227国道时经常可以看到排污痕迹的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王棚;责任单位: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责任人: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局长周文静。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东区生态环境局已责成冲沟上游可能产生工业废水的企业在废水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将自动上传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对可能排污企业实施动态监管。

 

 

5

SD21LD0503PZ07

仁和区

金江镇

1、挂靠四川路桥的中航路桥公司,将尾矿砂添加河沙直接售卖给沿江高速15、16、17、18、19、20标施工使用。2、马店河村村支书倪某某偷采鹅卵石售卖给青某某(中航路桥公司),仁和区批准发给倪某某采砂证已在2019年过期,现还在偷采沙石,一直偷采到乌东德水电站蓄水,水位升高时才停止偷采。3、倾倒尾沙的地址是村支书倪某某提供给青某某使用,该处尾矿至少倾倒500万吨以上,都使用到高速公路施工。

2021年5月3日,仁和区副区长兰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挂靠四川路桥......20标施工使用问题。

中航路桥公司建筑用砂砂源是从周边砂厂购买的河砂,砂石加工后销售给高速公路施工使用,是正常市场行为。未发现该公司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马店河村村支书......水位升高时才停止偷采问题。

经查,攀枝花市宝资工贸有限公司在采砂权2019年5月到期后,停止了采砂点的采砂作业,未发现盗采砂石行为。攀枝花市水利局根据2020年7月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最新成果,于当年汛后2020年11月6日现场核实其江边的砂石堆场已占用河道管理范围,要求该公司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堆场。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4日整改完成。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倾倒尾沙......高速公路施工。问题。

群众反映倾倒尾沙实为攀枝花市宝资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大龙潭彝族乡迤资村下一组金拉路边的砂石加工厂。该公司于2020年初修建加工厂,洗选堆存河砂。建成后试生产出的河砂因硬度不符合要求无法销售,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0年12月仁和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生产线无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仁和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拆除生产设施。但该公司原已采出的河砂因产品销售不畅一直堆存至今,所以砂石加工厂还存在砂石堆场,堆放尾砂情况。据现场估算,该加工厂目前堆砂存余量约0.6万立方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兰敏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水利局局长陈启华

(一)处理情况:仁和区水利局已责令攀枝花市宝资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对金拉路边堆存河砂进行清理,要求在5月10日前清理完成。从5月2日起,攀枝花市宝资工贸有限公司已经开始对河砂进行清理。仁和区水利局、大龙潭彝族乡政府安排专人现场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完成。

(二)长效机制:一是大龙潭彝族乡政府将在金拉路沿线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雪亮工程进行全天候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二是大龙潭彝族乡政府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对金拉路沿线及其它重点路段巡查,确保巡查无盲区无死角,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仁和生态环境局快速依法处置。三是发动周边群众参与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向仁和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举报,仁和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处理。

 

 

6

SD21LD0503PZ08

东区

菩提苑

菩提苑业主投诉,省环保督查来时攀钢的焦煤味就没有了,检查组走后就又出现焦煤味道,以前环保局组织攀钢的人来我们小区解释说要上环保设备,但是到现在焦煤味就是有时有,检查时就没有,环保局应该加大监督力度。

反映异味扰民存在,群众反映省环保督查来时攀钢的焦煤味就没有了,检查组走后就又出现焦煤味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攀枝花市副市长 李文飞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

1管控措施(长期坚持)

(1)严格执行夜间不得使用湿法熄焦作业,干法熄焦设施出现故障停运或检修时使用湿法熄焦作业必须报批的要求

(2)严格执行焦化生产废水夜间不得用于西渣场冲渣作业。

(3)严格执行环保设施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异常排污时,必须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的要求。

2工程措施

(1)攀钢钒焦炉节能环保改造项目(一期工程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完工后,立即启动二期工程)。

投资23亿元,实施焦炉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55孔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2×50孔6米顶装焦炉及配套设施,停运并拆除现有5、6号顶装焦炉和3、4号捣固焦炉。二期工程建设时同步对酚氰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池和隔油池加盖,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2)烟气脱硝项目(2021年6月底前完成)。

新2号烧结机烟气脱硝改造项目,2021年6月底完成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选择成熟、稳定工艺,尽快实施剩余烧结机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7

SD21LD0503PZ09

东区

人民街154号3单元11楼22号

国税局冯某某家在楼顶养鸽子、鸡、兔子等家禽,洗家禽的粪便水从楼顶的下水道排放把下水道堵塞了,下水道的粪水溢出从11楼到3楼的下水道外溢出粪水,臭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被投诉点位于人民街154号3单元,该楼栋顶楼22号住户冯某某在楼顶圈养了16只鸽子,未发现鸡、兔子等其它畜禽。冯某某清洗鸽子粪便、楼底地面的污水,经顶楼的排水管排入楼底市政排污管道。三楼有一个凉台,因居民在此种花、丢垃圾造成排水管道堵塞,污水漫延至过道,产生了异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余万兵;责任单位: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海超。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由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炳草岗执法中队牵头,依据《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对22号住户下达了《攀枝花市东区综合性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建议书》(攀东综执炳建字〔2021〕第001号),冯某某立即清理了全部饲养的鸽子,签了整改承诺书。由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牵头组织力量,清扫了三楼凉台卫生,疏通了堵塞的下水管道。经检查,上述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

 

8

SD21LD0503PZ10

仁和区

布德镇中心村大庄组

雷某某是中心村沙坝组的人,他把装混泥土的罐车和货车拉来的建筑垃圾和树枝垃圾等倒在沙坝村田坝组廖家河沟上面没水的沟里,河沟倒满了,现在还在倾倒水泥罐车的混泥土,下雨天垃圾冲到大庄组我家水井的位置,污染我家水井的生活用水。

202154日,仁和区副区长兰敏同志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把装混凝土车......罐车的混泥土问题。

现场发现群众反映的廖家河沟实为当地小地名,不属于河道(河沟)。雷某某堆放的建筑垃圾和树枝垃圾均位于雷某某自家房屋周围。建筑垃圾堆放有两处,均为已凝固的混凝土块、碎粒,共约9立方米,其中雷某某自家房屋后约20米处芒果地边堆放约8立方米,房前约5米道路边处堆放约1立方米。树枝柴木共堆放有4堆,约5立方米,均位于雷某某家门口510米范围内。未发现雷某某涉及土地、林地侵占或环境水域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专班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反映,雷某某不定期将混凝土搅拌车内剩余凝固混凝土以砌筑堡坎为由堆放在房前屋后,群众担心堆放过多将侵占邻居周边土地或影响土地使用,同时在深夜实施罐车的混凝土清理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群众休息。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下雨天垃圾冲到大庄组我家水井的位置,污染我家水井的生活用水问题。

经查,雷某某房前屋后堆放的建筑垃圾和树枝柴木紧邻一条排洪沟,一旦下雨,周边洪水均通过排洪沟排向下游。距离雷某某家下方、排洪沟下游的两侧虽有两处水井,水井位置高于排洪沟,且排洪沟有充足泄洪能力,不会造成洪水直接倒灌,也不会造成影响水井水质的情况。另外,混凝土块和树枝也不会对水质产生化学和病理性影响。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兰敏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水利局局长陈启华

(一)处理情况: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对雷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于56日前清理建筑垃圾;不得在休息时间进行罐车清理作业,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规范堆放树枝柴木,保持房屋周边卫生整洁。

(二)长效机制:一是布德镇政府中心村村组干部及网格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动周边群众参与监督,发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及时向布德镇政府报告,布德镇政府快速依法处理。二是布德镇政府组织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9

SD21LD0503PZ11

东区

枣子坪13路车转盘处醉鸭头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摆在公路边,烧烤店生意很好,油烟特别大,有两年多次反映未解决,造成这家店的公路边地上油污也大。

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1年5月4日,经东区组织工作专班核实,群众反映的这家烧烤店摆在公路边实为醉鸭头烧烤店。该店经营过程中未按要求开启油烟净化设备,油渍四溅,地面油污较重。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王棚;责任单位:东区银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银江镇党委书记鲜果。

整改情况:责成醉鸭头烧烤店于5月4日下午6点前完成地面油污清洗;经营期间启用油烟净化设备设施坐商归店,不得占道经营。目前,以上整改措施已实施完毕。下一步措施:由银江牵头定期开展巡查,发动群防群治参与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0

SD21LD0503PZ12

仁和区

福田镇

攀钢504电厂在福田镇金龟村村委会粉煤灰渣厂,刮风时粉煤灰满天飞,影响周围居民环境。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1.攀钢发电厂灰渣场在2016年封场覆土绿化,为满足森林防火要求,2021年1月将灰渣场上的枯草全数清除,清除作业造成局部约50平方米灰渣裸露。灰渣场覆土封场后,居民及社会临时车辆从灰渣场中通行,形成有一长约500米未硬化道路便道穿过渣场,车辆通行时扬尘较大。

2.桠华工贸未挖采粉煤灰,粉煤灰加工生产线正在停产检修,挖采灰作业区约3000m2,裸露灰渣及边坡大部分用防尘网覆盖,未覆盖部分有5台雾炮和1台洒水车现场洒水抑尘。经调查,桠华工贸于2021年4月初停止采灰作业,加工车间间歇性生产,挖采灰区采用湿法作业,昼间采灰场内道路采用雾炮和洒水车洒水方式进行降尘,夜间洒水车未在采挖区洒水,可能存在刮风起尘的情况。

(一)整改措施1.桠华工贸立即落实专人全天负责采区及道路(包括灰渣场内便道)洒水降尘(风季晴天至少6次以上),雾炮定期开启。对采区裸露及时覆盖。

2.桠华工贸在5月7日将料场地上遗留的灰渣清理至厂内或采取堆存,并对场地进行清扫冲洗。

(二)长效机制

1. 攀钢504电厂落实专人对灰渣场进行巡查(包括视频巡查),对洒水车和雾炮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桠华工贸落实定期洒水和雾炮除尘工作,并建立运行台账。

2.福田镇、村两级网格员定期对灰渣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查,西区、仁和生态环境局按双随机严格对灰渣场进行环境监管,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11

SD21LD0503PZ13

西区

河石坝动力站片区

河石坝动力站片区的攀钢到尾渣的地方扬尘和气味都很大。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扬尘和气味来源于废旧分公司、环业公司处理攀钢的钢渣、高炉渣等物料时产生的含硫粉尘。钢渣、高炉渣主要含有钙、硅、铝、镁、铁的氧化物和少量硫化物。

1.废旧分公司:该公司处理的钢渣由攀钢运输部将炼钢厂钢渣罐运送到巴关河渣场→翻渣→打水闷热→打砸→机械上料→筛分(破碎、磁选、球磨、自磨)→产品(渣钢、钢渣尾料、钢渣粉、钢渣铁质校正料)。运输、翻渣及打水闷热工段中的钢渣温度较高,产生的粉尘及气味扩散至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环业公司:该公司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高炉渣温度较高,高炉渣接触受渣平台后,原有渣体孔隙中的空气急剧升温,另因数十吨炉渣自重的冲击作用,使得原有渣体内的粉尘不可避免被激发出来,形成无组织排放粉尘并带有气味。

本地区河谷地带易形成辐射逆温,近地层逆温显著。受巴关河渣场地形、风向及温度等因素印象,在逆温、无风等扩散条件不利情况下,污染物易聚集。

责任领导:西区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

行政处罚情况:无。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西区生态环境局针对巴关河渣场生态环境问题,督促废旧分公司、环业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密切关注温度、风向等影响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因素,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翻渣方式,尤其加强在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四是立即向攀钢集团请示报告,针对巴关河渣场生态环境问题尽快制定科学的综合整治方案。

 

12

SD21LD0503PZ14

仁和区

渡仁西线公路边启程花园小区10号楼

长久汽车修理店喷涂漆气味大,粉尘飘到居民小区内居民无法打开窗户,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2021年5月3日,仁和区副区长秦帆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喷涂漆气味大问题。

2021年5月4日5月5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与仁和生态环境局两次实地开展喷漆房设施设备检查,并要求开展喷漆作业。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密闭喷漆房设施设备完好,有光氧净化处理设备,有喷漆房使用台账、活性棉定期更换台账,现场抽查活性棉情况良好。喷漆房排气管道由喷漆房一直延伸到房顶,喷漆房有废气检查报告(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J19071002),检测合格。长久汽车修理厂喷漆房手续齐全,有环保设备并正常使用,定期更换活性棉等环保耗材,且排放达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粉尘飘到居民小区内居民无法打开窗户,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现场未发现明显粉尘该修理厂打磨车漆采用水磨工艺,不会产生明显粉尘飘散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秦帆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熊锐

(一)处理情况:一是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修理厂进一步严格落实喷漆环保措施,完善喷漆房环保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喷漆作业时必须开启光氧净化处理设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禁止高温时段喷漆作业。二是严格落实打磨车漆时,采用水磨工艺或带有环保设备的无尘干磨工艺,防止粉尘飘散。三是要求该修理厂每年度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废气检测,确保排放达标。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该修理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处理。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联合对辖区维修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辖区汽修企业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管理等环保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仁和生态环境局依法从严从快对违规排放废气、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露天喷漆作业等行为予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向该修理厂周边群众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向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举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处置。

 

13

SD21LD0503PZ16

西区

清香坪步行街

步行街中间搭建木房经营餐饮小吃的油污,污染地板,开关卷帘门噪音大,商铺楼2楼的麻将馆噪音大,请处理。

市公安局西区分局联合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综、路南社区、卓阳物业对清香坪街道开展走访调查,群众反映问题路面有油污,但未发现商铺楼2楼有麻将馆营业情况,不存在麻将馆噪音扰民情况。

责任领导:常务副区长毛志强;责任单位:西区政府;责任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向猛

1.2021年5月4日,卓阳物业对步行街经营餐饮的木房周边进行了清理及冲洗,并告知商家在今后的经营中要保证周边卫生整洁,切勿造成餐饮油污污染。  
2.2021年5月4日21时许,民警联合社区网格员,以讲解和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开展禁噪宣传,与清香坪步行街木屋商户谈话,木屋商户均表示开关卷帘门时严格控制音量。同时将该情况通达清香坪街办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加强监督。5月5日20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对该处进行巡逻时,发现音量有所降低,且未发现商铺楼2楼有麻将馆营业的情况。

 

 

14

SD21LD0503PZ17

东区

银江镇

银江镇货运场扬尘大,青龙山养鸡场粪便气味大。

经调查:

1.关于青龙山养鸡场粪便气味大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青龙山养鸡场实为攀枝花立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5月4日,东区组织工作专班在立新养殖场入口、办公区域、养殖圈舍周边均未闻到明显异味,但在有机肥堆积发酵车间、包装车间异味明显。经核实,异味主要来自于鸡粪生产有机肥过程中产生的发酵气体,受不同的气象条件影响,部分时段异味尤为明显。

2.关于东区银江镇货场扬尘大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东区银江镇货场实为攀枝花市金铁诚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5月4日,东区组织工作专班经实地调查,货场装卸现场均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对作业面进行了洒水喷淋、货运车辆采取了冲洗措施和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该货场不存在其他产尘点,未见有扬尘产生,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王棚;责任单位:东区银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银江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鲜果。

整改情况:

1.关于青龙山养鸡场粪便气味大问题。

工作专班进行了实地调研,结合攀枝花立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工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有机肥加工环节,调整基料配比,提高具有除臭功能基料比重;二是对有机肥发酵堆体和半成品进行薄膜覆盖,减少异味逸出;三是选择在气压高,逸散充分的时段对有机肥发酵堆体进行翻堆。截止2021年5月5日,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长效措施: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采取定期走访和公布投诉渠道的方式,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2.关于东区银江镇货场扬尘大问题。

银江镇为防范此类问题,已责令该货场坚持对货物装卸过程中的洒水喷淋、货运车辆冲洗等降尘措施,严禁脏车出厂;不定时对场区道路洒水,保持路面湿润,防止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下一步,银江镇双江社区将加大对货场负责人的环保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强对货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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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19

东区

新宏路11号

君临江山小区公路旁边绝世岛咖啡店夜间经营烧烤,油烟飘进居民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爵士岛咖啡店厨房位于店铺左侧,烧烤炉外摆,距离君临江山小区3号楼约30米。烧烤炉和厨房灶台均装有油烟净化装置,能正常运转。工作组人员随机走访了君临江山3号楼部分居民,7楼以下住户均表示没有油烟味,7楼以上个别业主反映偶尔会闻到油烟味,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郭江;责任单位:东区东华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东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秦润洲,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黄军。

整改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5月4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华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向攀枝花市东区爵士岛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攀东综执城责改〔2021〕第53号),要求商家对油烟排放问题进行整改。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组经现场勘查,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商户对烤炉和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理、维护,以保证油烟净化效果。二是责令商户坐商归店,立即停止室外烧烤行为。三是劝导顾客文明就餐,防止经营噪音扰民。下一步,工作组将加强夜间巡查,敦促商户规范经营行为,巩固整改成效。5月5日,爵士岛咖啡店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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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0

东区

金碧天下小区2号门口

金碧天下小区外公路移动商贩叫卖喇叭声音及公路对面兄弟鲜果行微信收款声音太大影响小孩学习,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严重噪音扰民,

经核实,该件与2021年5月1日东区第SD21LD0501PZ32号投诉内容重复。2021年5月5日,工作组再次赴金碧天下2号门岗及新源路附近路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工作组在投诉点未发现移动商贩用高音喇叭叫卖的行为,经走访不同受众,群众反馈整治前,移动商贩使用高音喇叭叫卖,故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随后,工作组再次赴兄弟鲜果行商铺进行检查。该商铺已将微信收款提示调低,影响范围和程度有待评估,群众反映兄弟鲜果行收款声音过大,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局长蒋光红责任单位: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责任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东华街道派出所所长何光萍。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日,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召集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区生态环境局、东区市场监管局、东华街、东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案件办理工作会,工作专班作出了整改工作部署。

一是由东华派出所牵头对兄弟鲜果收款音响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治2021年5月5日,兄弟鲜果行已经将收款音响音量调小,并递交了《承诺书》,保证不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是督促东华派出所牵头安排巡逻组,加强对周边群众反映移动商贩及高音喇叭叫卖问题巡逻力度,及时制止高音叫卖行为,对责任人进行法制教育。

截止2021年5月5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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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银江镇沙坝村一社

沙坝村一社大型养鸡场,鸡粪气味太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为攀枝花立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东区银江镇流沙坡(银江镇沙坝村一组),成立于2005年1月14日,业务涵盖蛋鸡养殖、粮食收购、有机肥加工等。现场查看,在立新养殖场入口、办公区域、养殖圈舍周边均未闻到明显异味,但在有机肥堆积发酵车间、包装车间异味明显。经了解,异味主要来自于鸡粪生产有机肥过程中产生的发酵气体,受不同的气象条件影响,部分时段异味尤为明显,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王棚;责任单位: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责任人: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局长周文静。

工作专班进行了实地调研,结合攀枝花立新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工艺,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有机肥加工环节,调整基料配比,提高具有除臭功能基料比;二是对有机肥发酵堆体和半成品进行薄膜覆盖,减少异味逸出;三是选择在气压高,逸散充分的时段对有机肥发酵堆体进行翻堆。

截止2021年5月5日,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如下整改:提高具有除臭功能的基料(FeSO4)比,达到减少异味的目的;使用覆膜遮盖有机肥堆体;选择在气压高、逸散条件好的中午时段翻堆,并尽量减少翻堆频次,以达到减少异味逸散的目的。

长效措施: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采取定期走访和公布投诉渠道的方式,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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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2

东区

炳三区天月湾小区1栋

小区1栋背后路段施工,中午都未停工,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经东区工作组现场调查,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O线延长线建设项目,施工方为争取在雨季到来之前完工,争进度、抢工期,确实存在中午1点半仍在施工和产生施工噪音的事实群众反应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生。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上午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攀商首院项目和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O线延长线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作业时段施工,优化施工工序,减少午间施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午休。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截至2021年5月5日,攀商首院和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O线延长线两个建设项目均已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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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3

东区

银江镇马家田村三社

1、三社市场旁废旧塑料粉碎噪音大气味大;2、倮果一村夹皮沟村废旧塑料粉碎机噪音大;3、密地选矿厂保发路34号塑料粉碎噪音大。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东区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走访,对被投诉的三个单位一一进行了核实。1.东区名顺废旧物品收购站。该收购站因场内还有大量的存货未处理,最近一个月粉碎机处于停工状态,待处理完存货,才会进行新一轮的粉碎作业。现场工作组要求经营户将设备启动,经测试,机器运转声音正常,现场人员可以正常对话,未发现刺耳或超出承受范围的噪音,工作时段正常,午间、夜晚未生产。同时,未发觉现场存在异味,且周边无居民居住,不会造成扰民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东区瑞利源收购站。该收购站未见群众举报的粉碎机,仅一台打包机,且由于设备故障正在修理,同时夹皮沟村道路修理,已超过10天未经营,平时工作时段正常,午间、夜晚未生产。经查,收购站周边并无居民居住,并不存在扰民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3.春明废旧塑料加工厂。该塑料加工厂粉碎机运行正常,未出现刺耳或超出承受范围的噪音。加工厂位于选矿厂厂区范围内,周边无居民居住,不存在扰民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同时,工作组发现该加工厂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现场环境脏乱、生产区域内部分场地未按照规定硬化的问题。对此,工作组已责成该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报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跟进处理。群众反应噪音大的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郭江;责任单位:东区商务局;责任人:东区商务局流通发展股股长何海燕。

经现场勘查,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已督促3家企业做好以下治理和防范工作,一是废旧物资应分类、分区进行堆放,避免混堆引发事故。二是做好场内环境维护,及时清理地面污渍,避免污染环境;三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手套、安全帽等防护设备,现场禁止吸烟,定期更换消防器材,确保安全生产。四是完善场地硬件配套,做好场地硬化工作,防止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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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4

仁和区

仁和区五十一

仁和区五十一河沟修建梯级拦水坝的靠渡仁西线排水口排出的水气味很臭,可能是污水直排,请督查整改。

2021年5月4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仁和区五十一河道钢闸门处靠渡仁西线侧排水口,该排水口为路歇桥至河道四期钢制坝的排洪箱涵,主要收集渡仁西线路歇桥至河道四期钢制坝沿线排洪沟雨水及中坝小河河水,解决路歇桥至五十一连接桥区域排洪问题。

2021年54上午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到现场进行核实。5月5日上午,仁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波率工作专班到现场踏勘;5月5日下午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到现场进行踏勘,排水口水质较为清澈,无臭味。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徐波责任单位:仁和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李健

(一)处理情况:2021年5月4日上午10时,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踏勘该处排水情况,并再次梳理城区排污现状、处置等情况。一是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排洪箱涵沿线再次进行巡查,未发现管网破损、污水进入箱涵等情况。二是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仁和环境监测站对该排水口水质再次进行取样监测,根据攀仁环监字(2021-05水委)第01号监测报告显示,PH(无量纲)7.79,氨氮指标为0.345(mg/L),总磷指标为0.144(mg/L),化学需氧量为19(mg/L),该处水质监测指标达到地表水要求。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城区排洪箱涵的排查、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积极发动周边群众参与监督,如发现周边污水直排或入河等情况,及时向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第一时间进行依法处理。三是按照全市对污水管网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仁和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详细摸排建成区污水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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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5

盐边县

新九乡新坝村

新坝村靠康复院旁选矿厂生产噪音大,康复院大门口尾矿坝起风时扬尘大,请处理。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群众反映康复院大门口尾矿坝起风时扬尘大,请处理问题。

2021年5月4日,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盐边县新九镇人民政府对攀枝花市博达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矿改扩建工程技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第二条生产线正常生产,尾矿库一级子坝覆土后植被还未生长,二级子坝堆积尾砂覆盖不全,防尘措施不到位,尾矿库干滩较湿润,现场未见扬尘产生情形。

2.群众反映新九乡新坝村靠康复院旁选矿厂生产噪音大问题。

5月4日,盐边县环境监测站和盐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攀枝花市博达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矿改扩建工程技改项目进行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报告(边环监字(2021-05声监)第01号)显示,昼间各点位环境噪声均未超标,夜间有两个点位超标。

责任领导:盐边县副县长周晓强;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局长任荣。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边县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关于尾矿坝起风时扬尘大的问题。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已下发环境检查意见书(盐边环检〔2021〕9号),要求盐边县博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尾矿库一级子坝覆土区域加大管护,完成一级子坝的覆植情况;对二级子坝上堆积尾砂全部进行防风抑尘网覆盖,避免尾矿库起风时产生扬尘。

2.关于选矿厂生产噪音大的问题。

盐边县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5月4日对盐边县博胜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第二条生产线进行厂界噪声监测,厂界噪声有两个点位出现夜间超标的情况,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下发了环境检查意见书(盐边环检〔2021〕10号),要求盐边县博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封闭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影响到周边住户;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函告盐边县税务局征收噪声超标排污税。

群众反映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巡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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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

仁和区务本乡沟口组

1、务本乡各村社都安装了小垃圾箱,唯独沟口组没有安装。2、沟口组的万家田、青岗岭、韩家村路段村民集资修的机耕道,需要政府出钱硬化道路。

2021年5月4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务本乡各村社都安装了小垃圾箱,唯独沟口组没有安装 问题。

该村民小组设置1个垃圾投放点,置3个垃圾桶,由于该组农户居住分散,现有的投放点无法满足村民的需求。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沟口组的万家田、青钢岭、韩家村路段村民集资修的耕道,需要政府出钱硬化道路问题。

务本乡乌拉村沟口组万家田、青钢岭、韩家村路段道路为村民集资修建的机耕道,目前道路没有硬化。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周光亮、务本乡乡长冯刚

(一)关于务本乡各村社都安装了小垃圾箱,唯独沟口组没有安装 问题。

1.处理情况: 5月5日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组主干道农罗林黄路沿线增设垃圾投放点9个,每个投放点配置垃圾桶3个,共配置垃圾桶27个。

2.长效机制:一是在完成垃圾投放点位设置后,务本乡落实垃圾清运车每周清运两次,及时清运垃圾。二是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对乡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督促乡镇做好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村民宣传解释工作,落实7名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发现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及时向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二)关于沟口组万家田、青岗岭、韩家村路段村民集资修建的耕道,需要政府出钱硬化道路问题。

1.办理情况:务本乡已与沟口组村民进行道路交通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沟通解释,务本乡将该组入户机耕道硬化项按程序逐级申报,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解决其道路硬化问题

2.长效机制: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务本乡政府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该段道路硬化立项,积极争取相关资金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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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7

仁和区

华芝御景城小区

小区业主建议:小区被取消了很多垃圾投放点,只有两个大的投放点了,小区很大造成居民投放垃圾很不方便,垃圾也没有分类,不环保。

2021年5月4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1.关于华芝御景城......投放垃圾不方便问题。

经查,华芝御景城小区共设置垃圾投放点9个,共放置垃圾桶66个。群众反映不属实。

2.关于垃圾没有分类,不环保问题

目前仁和区正在有序推进垃圾分类点位的规划、建设,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和镇政府也在华芝御景城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但指导垃圾分类细化措施还不够,部分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周光亮

(一)办理情况:一是督促小区物业在分类垃圾桶上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小区业主实行垃圾分类投放。二是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按照《攀枝花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仁和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2021年底城区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三是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属地政府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为垃圾分类工作建言献策,确保将垃圾分类工作打造成群众认可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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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28

仁和区

总发乡乐弄一组

总发乡乐弄一组养鸡场鸡粪堆积成山气味难闻,苍蝇也很多,请处理。

2021年5月4日上午9时,仁和区副区长兰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查勘,朱某某养殖场未发现粪便堆积现象,场区较干净,无明显臭味。据调查,该场鸡粪在每批鸡出栏后,已在圈内统一装袋销售。

实地查看廖某某养殖场时,现场发现该养殖场于4月24日将发酵池内经过发酵处理的干燥鸡粪装袋后,约200袋鸡粪堆码在场内,买方未及时运走,苍蝇较多。同时其中一个大棚的塑料布,长度不够,未完全密封,存在臭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兰敏;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朱革。

(一)处理情况:5月4日,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对朱某某养殖场负责人进行了环保宣传及提醒;对廖某某养殖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一是督促廖某某养殖场当日即对场内码放的鸡粪进行清理装袋后,存放至仓库内并尽快销售;立即对未完全密封的大棚进行处理,确保完全密封。二是对养殖场进行卫生清扫,定期开展灭蝇消毒工作,保持场内环境卫生。三是提醒养殖场粪便清理后,要妥善处理,及时销售或资源化利用,禁止在场内堆放,影响周边群众。5月5日,仁和区农业农村进行复查,廖某某养殖场内堆放的鸡粪已堆放至仓库,场内已进行清洁消杀,养殖大棚已全部修缮密封。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农业农村局、仁和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养殖场的巡查、检查力度,将廖某某、朱某某养殖场纳入重点巡查范围,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发现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二是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宣传,规范养殖业主养殖行为,督促廖某某使用鸡粪发酵剂处理鸡粪,最大程度消除臭味;督促廖某某、朱某某及时出售经过发酵的鸡粪,不得在场内露天堆积码放,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干净。三是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发动周边群众参与监督,发现养殖场(户)卫生脏乱差且有异味,及时向仁和区农业农村局举报,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将快速反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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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30

东区

益友巷

攀枝花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旁边的以前疾控中心办公楼拆迁后,没有硬化就做成停车场,造成停车场扬尘很大。

东区工作组调查核实,市疾控中心办公楼拆除后,大渡口街道和中心医院在场地入口设置了路障,阻止社会车辆进入。

附近居民损毁路障,将场地变成了停车场。由于该地属规划用地,未做硬化处理,车辆出入卷起扬尘。该场地无人管理,车主随意丢弃垃圾,卫生状况较差。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郭江;责任单位:东区卫生健康局;责任人:东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雷茹。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研究,采取了下整改措施:由交管部门对现场停放的车辆进行了清场;在车辆入口处砌筑围墙,张贴管理告示,禁止车辆驶入;组织人员,对场地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下一步,加强巡逻,发现破坏路障、围墙的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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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31

东区

瓜子坪金联花小区

小区坝子内堆放建筑垃圾已经有十年之久都没有清理,起风时有扬尘。

经核实,金联小区8栋旁小区坝子攀枝花市金联旅游文化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堆放了部分建筑垃圾,且长期未清理,刮风时有扬尘出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瓜子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瓜子坪街道办事处邹巍。

整改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5月5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瓜子坪中队执法人员对攀枝花市金联旅游文化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攀东综执(城)责改〔2021〕235号),要求开发商对小区坝子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限期一天内进行清运整改。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1年5月5日,攀枝花市金联旅游文化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整改令后立即对金联花园小区内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群众投诉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加大网格员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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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32

盐边县

桐梓林镇金河乡

金河乡大面积开荒种植芒果,打芒果树的农药影响环境。

1.关于金河乡大面积开荒种植芒果的问题不属实。

2021年5月4日,盐边县工作专班在金河村随机抽取了38户芒果种植农户,对是否存在开荒种植芒果进行了入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2019年后未发现新开荒种植芒果现象。

2.关于打芒果树的农药影响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工作专班对辖区内15家农资经销店销售的农药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查阅其中3家进货单、销售记录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未发现销售违规农药及回收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同时在入户检查过程中,了解到农户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都是采用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的方式,且未发现芒果地中残留废弃物,故不存在打农药影响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盐边县副县长李晓康;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盐边国有林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加贾。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边县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关于金河乡大面积开荒种植芒果问题。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绿色发展方式,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杜绝开荒种植芒果现象;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侵占林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关于打芒果树的农药影响环境问题。

强化对芒果使用农药的源头管控;加强对销售、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管,避免农药使用不当及包装废弃物影响环境;加大农户使用农药的培训、指导、服务,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及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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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33

仁和区

观澜湾小区

火车南站至观澜湾小区后面下坡路减速带密集及噪音大,严重扰民,请处理。

2021年5月4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火车南站至观澜湾小区路段为1.3公里长下坡,该路段路面上有振荡标线24组,其中经过观澜湾小区路段长300米,有振荡标线7组。那总路火车南站至观澜湾小区路段振荡标线,由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攀枝花市火车南站站前基础设施项目(市政部分)那总路北段2设计铺设。振荡标线主要设置于下坡路段,外形呈凹凸型,基底加突起部分高度为5-7mm,通常制出点形、条形等,车子经过会有轰隆声,提示驾驶员按车道行驶和必须减速行驶,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并达到强制减速的目的,以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2021年5月4日,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委托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监测站对那总路观澜湾路段道路进行声环境昼间、夜间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声环境结果达标,夜间声环境结果超标。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  张洪强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副局长王昆

(一)处理情况:一是2021年5月5日,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交警大队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再次进行实地查勘后,与道路原设计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一致同意对那总路观澜湾小区路段路面7组振荡标线凸面进行清除。二是为防止车辆速度过快,影响交通安全,将观澜湾小区路口红绿灯调整为24小时工作。2021年5月5日,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进行复查,已清除那总路观澜湾小区路段路面7组振荡标线凸面,观澜湾小区路口红绿灯调整为24小时工作。

(二)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二是主动加强群众宣传解释,积极化解处理群众对道路交通秩序方面的各类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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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34

仁和区

沙沟社区

沙沟社区原通用机电厂的老房子住宅区,卫生脏乱差。

2021年5月4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沙沟社区原通用机械厂家属小区确实存在绿化区域落叶堆积,白色垃圾散落,小区通道堆放废旧家具等未及时清理的现象。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周光亮

(一)办理情况:2021年5月4日,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到沙沟社区原通用机械厂家属小区进行现场查看后,明确仁和镇沙沟社区组织人员对该小区的堆积落叶、白色垃圾、废家具等进行清理。2021年5月5日,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复查,堆积落叶、白色垃圾、废木条等已清理完成,现场干净整洁。

(二)长效机制:一是由仁和镇政府落实保洁员对小区进行日常清扫保洁,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小区设置垃圾投放点,并督促清运公司及时清运小区生活垃圾。二是加强小区住户卫生宣传,落实小区6名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发现小区保洁不及时、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及时向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及时处理。三是积极做好项目包装,争取将该片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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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炳三区花城森林公园

花城森林公园国家健步走步道是土路没有硬化,起风时扬尘很大。

花城森林公园山顶处正下方是东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西部网络文学文创基地项目施工现场。

2020年12月-2021年1月,因边坡施工需要,部分材料需运至边坡最上方,材料的运输需临时借用防火通道。经东区经济合作局协调东区林业局、东华街道,同意临时借用,企业按照车辆进山森林防火有关要求,对道路及两侧的干枯杂草进行了铲除,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输,企业通过回填的方式对不平整道路进行了填平夯实。材料运输结束后,企业再未借用该防火通道。东区经济合作局要求项目施工企业对道路路面进行压实、洒水等方式处理,减少扬尘产生。经前期夯实、车辆碾压和降雨影响,道路中部已形成硬质土路,道路两侧砂石颗粒较多,浮土较少,土质相对稳定,道路扬尘现象较之前已有很大改善,现场查看时基本无扬尘现象。攀枝花登山健身步道奥林匹克下行线借用花城森林公园防火通道,土路符合C级步道标准,不需要硬化。因此,群众举报的情况不属实。

为回应群众信访诉求,最大程度降低扬尘,5月5日早晨,东区经济合作局、东区林业局以及企业负责人均到场再次研究解决方案。由企业将对道路两边仍存在的沙土处进行洒水,并再次夯实,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居民的影响。5月5日下午企业已调派施工设备进场,5月6日上午已开始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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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瓜子坪新民路13号45栋1单元12号

新民路13号45栋1单元12号的楼顶上种菜、养家禽造成屋顶漏水,鸡粪臭味也很臭,居民无法打开窗户,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核实:

1.关于饲养家禽,鸡粪臭味扰民问题。

5月3日晚,经工作组查实,新民路13号45栋1单元10号居民彭某某、11号居民鲁某某在楼顶种菜、饲养家禽,现场鸡粪多,臭味大。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2.关于屋顶漏水问题。

5月4日上午,工作组走访了新民路13号45栋1单元居民,确认有一户居民屋顶有渗漏现象。经专家现场诊断,认定下水管老化、破损是房屋渗漏的直接原因。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瓜子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瓜子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邹巍。

(一)关于楼顶饲养家禽,鸡粪臭味扰民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5月4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瓜子坪中队执法人员向彭某某、鲁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攀东综执(城)责改〔2021〕234号、236号),限其一天内完成整改。

2.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5月4日下午,彭某某、鲁某某已经将种植蔬菜和养禽处理完毕。因被投诉人年龄较大,清理工作预计于5月30日前完成。(二)关于屋顶漏水问题。5月6日,川能投公司邀请了专业房屋检测单位对新民路13号45栋房屋漏水问题进行整体评估,并制定维修方案。需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章执行。

下一步,瓜子坪街道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直到问题全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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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弄弄坪东路241号

小区外流动商贩叫卖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

经核实,投诉人称弄弄坪东路241号,实为弄弄坪中路241号。2021年5月4日上午,工作组赴东区弄弄坪中路241号区域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废品收购人员陆某使用高音喇叭吆喝。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局长蒋光红责任单位: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责任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弄弄坪派出所杨绍辉。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上午,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治安大队会同弄弄坪派出所、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弄弄坪街道、东区生态环境局、东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决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由弄弄坪派出所牵头安排车巡组加强被投诉点位及周边区域巡逻,及时制止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行为,同时对叫卖摊主进行文明劝导和法制教育。

二是由弄弄坪派出所牵头发动群众力量对该区域进行实时监督,发现流动商贩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对不听从劝阻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置,确保整治持久长效。截至2021年5月4日上午,被投诉人签订了《承诺书》,保证不再发生上述行为,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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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

攀莲镇观音村

观音寺旧厕所旁私自砍去上百棵青钢树,私自搭建养鸡场,夏天养鸡场气味很臭,有时听说有鸡瘟疫。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养鸡场距人员居住区不足50米,违反畜禽养殖相关规定,未办理设施用地手续;场地内有违规搭建彩钢瓦棚1处,占地100平方米,有养殖圈舍300平方米,养殖有小鸡400余只,小猪1头,有较大异味,未发现砍伐青杠树痕迹。

据调查,县农业农村局及攀莲镇均未接到过该处发生过鸡瘟疫的情况反映,现场未发现有鸡非正常死亡现象。

责任领导:米易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白春林;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攀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希华。

一是要求5月8日前拆除场地内违章建筑(彩钢瓦棚、猪圈),恢复土地原状;

二是责令其于5月8日前自行将该场地内所有家禽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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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银江镇华山村一组13号

华山村一组13号户主在自家周围养牛、养羊、养鸡、养猪环境卫生脏乱差,公路上都是羊粪便,热天气味非常大,还养有狗,夜间狗叫声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经核实,华山村一组13号户主廖某明在居所前的空地散养了牛羊各一头、家禽数只,并喂养了一只小型犬群众反映环境卫生脏乱差、夜间狗叫扰民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王棚;责任单位:东区银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银江镇党委书记鲜果。

整改情况:经工作组宣传教育该户主已对散养家禽进行了处理,并对地面进行了清理、冲洗和消毒除味。针对犬只夜间扰民问题,户主现已为犬只戴上了嘴套,有效防止了犬吠情况发生。同时,工作组已责令银江镇华山村定期查看现场,敦促户主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下一步,银江镇将进一步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设立居民投诉热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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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人民街112号

人民街112号楼二楼几家餐馆生活污水及一些生活垃圾直排楼下水沟,导致下水沟堵塞气味非常大。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群众反映人民街112号楼二楼几家餐馆实为民安巷2号居民楼,该楼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楼以上居民住户已搬离;一楼有两家餐饮店(原味鲜羊肉米线、乡巴佬牛肉面),经营正常。

2021年5月3晚至5月5日上午东区组织工作专班持续对该投诉点位及周边区域开展走访摸排未发现被投诉点存在排水沟堵塞,异味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东区区委常委余万兵;责任单位: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城管股陈东。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晚,炳草岗街道联合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原味鲜羊肉米线店和乡巴佬牛肉面业主下达了《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建议书》(攀东宗执炳建字〔2021〕第002、003号),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不泼洒污水,不乱倒餐厨垃圾,不损毁门前绿化。商家签订了《经营承诺书》, 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履责,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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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瓜子坪

1、瓜子坪攀钢密地医院家属区家里地上有乘积的黑色粉尘,可能是煤炭灰;2、建议绿化带剪的草及树叶不要进行焚烧影响环境;3、公路上刷油漆影响空气环境。

经调查:

1.关于瓜子坪攀钢密地医院家属区家里地上有沉积的黑色粉尘,可能是煤炭灰的问题属实。

2021年5月4日,瓜子坪街道马兰山社区刘翠、赵珍珍随机走访了攀钢密地医院家属区6户居民,未收集到黑色粉尘的问题线索。工作组在走访其他群众时,了解到被投诉点位周边有3家小吃店在使用蜂窝煤炉,在装卸或使用蜂窝煤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了煤尘。

2.关于建议绿化带剪的草及树叶不要进行焚烧影响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自东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来,东区瓜子坪街道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禁火命令》,明令禁止焚烧枯枝落叶,2021年5月4日,瓜子坪街道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焚烧绿化带剪的草及树叶的现象。

3.关于公路上刷油漆影响空气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2021年5月3日,工作组调查第一现场,未发现有施工人员在公路上刷油漆。经工作组了解,为阻止商贩乱停车、乱摆摊设点,疏通消防安全通道,攀枝花市交警三大队和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瓜子坪中队对马兰山小广场至马兰山消防中队公路沿线,使用带油漆黄色涂料设置车辆禁停标识。截止现场走访时,路面油漆已干,无油漆异味。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瓜子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瓜子坪街道邹巍。

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瓜子坪街道马兰山社区对使用蜂窝煤炉的3家小吃店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停止使用蜂窝煤,改用清洁能源。

经回访,三家小吃店均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禁燃区域内业主使用蜂窝煤,立即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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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

惠民镇新农村青钢保组

1、青钢保组社长何某某在2013年青钢保组建造国家公益林钱被个人私领;2、2014年青钢保组公益林被砍去用于种植果树;3、退耕还林土地又被种植庄稼。

1.群众反映青钢保组社长何太青在2013年青钢保组建造国家公益林钱被个人私领的问题不属实。

通过查阅财务档案,走访经办人员和村民小组群众,了解到2013年青杠堡组公益林补助费分配方案由群众大会讨论通过,交由银行逐户发放,何某某共领取资金3375元,包括本人的护林员补助、本村民小组计划烧除和扑火费用,不存在个人私领情况。

2.群众反映2014年青钢保组公益林被砍去用于种植果树的问题不属实。

2014年何某某的二女婿尹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黄杞树11株、青杠树2株,林木蓄积0.45立方米,此案于2014年5月由盐边县林业局立案查处,并按程序结案。未发现何某某砍伐公益林种植果树行为。

3.群众反映退耕还林土地又被种植庄稼的问题不属实。

何某某户退耕还林土地共计12.5亩,通过惠民镇林业站、兴隆村两委负责人实地查看,未发现套种庄稼(高杆农作物)和复耕的情况。

责任领导:盐边县副县长李晓康;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惠民镇党委书记孙越。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边县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针对问题一:近年来惠民镇公益林及其相关补偿费用,均按照县级有关要求,对放发群众的身份信息、发放卡号等进行多次核实,并在村社公告栏进行公示,对存在错误信息的进行及时更正,核实无误后,通过金保网系统逐一发放到群众登记的账户,无个人经手情况,后续会加大对惠民惠农相关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监管。

针对问题二:林业站加强对退耕还林土地及林区定期巡查力度,加大对群众的护林宣传,提高群众护林意识,杜绝乱砍滥伐现象。

针对问题三:林业站对退耕还林区域增多巡查频次,对套种庄稼(高杆农作物)和复耕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对套种庄稼(高杆农作物)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复耕现象上报林业部门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同时利用村村响、微信群、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普及退耕还林和护林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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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

金碧天下小区

小区外花城生活广场有几家烧烤店,(20:00至21:00)期间油烟特别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经现场调查花城生活广场(城市道路一侧)的12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统一接入了花城生活广场的专用烟道。由于各餐饮店在经营期间存在外摆现象,导致油烟味飘散至周边小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郭鑫。

整改情况:(一)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5月4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攀枝花市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攀东综执(城)责改〔2021〕026号),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率工作组在花城生活广场召开了现场会,议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责令商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是与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和任务清单。三是责成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责任区域市容整洁、卫生达标。目前,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限制经营户外摆,减少了油烟产生点,降低了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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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

清香坪桃源街

小区坝子有很多麻将馆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还占用小区居民活动的地方。

市公安局西区分局联合智学社区居委会联合开展治噪禁噪工作。20215512日许,西区分局民警与智学社区一起实地走访桃源街小区坝子。小区内有5家麻将馆、营业时间至23时凌晨1时不等,噪音扰民情况属实,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5家麻将馆的经营者进行了约谈

责任领导:副区长、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局长丁镜富;责任单位:西区政府;责任人:市公安局西区分局纪委书记张鹏.

市公安局西区分局联合智学社区居委会与5家麻将馆经营者达成共识,每日的12点至下午3点期间不予营业,营业期间给娱乐者打好招呼,控制噪音,减少对坝子周边住户的影响。协同社区居委会开展降噪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微信群转发、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禁噪宣传,会同环保、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桃源街重点巡防,联防开展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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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3PZ45

东区

半山康城小区

花城生活广场烧烤店油烟飘到小区,住户无法打开窗户。

2021年5月4日,东区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花城生活广场(城市道路一侧)的12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统一接入了花城生活广场的专用烟道。由于各餐饮店在经营期间存在外摆现象,导致油烟味飘散至周边小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郭鑫。

整改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5月4日,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攀枝花市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攀东综执(城)责改〔2021〕026号),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21年5月4日,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率工作组在花城生活广场召开了现场会,议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责令商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二是与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和任务清单。三是责成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责任区域市容整洁、卫生达标。目前,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限制经营户外摆减少了油烟产生点降低了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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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

西区大水井村七队

1.经营者陈某的破碎生产线:(1)其生产线无正规环评手续,在无环评手续的同时开展正常生产。(2)其破碎生产线的厂房搭建十分简易,根本无法达到环保要求(扬尘特别严重)(3)在其生产场地背后,有大量堆积的建筑垃圾,碎石,尾渣,均为违规倾倒。2.位于陈某破碎生产线对面,为罗某等几人合伙开设的破碎生产线,目前处于待建状态(环评手续目前也处于待办中),且其场地目前已堆积几万吨原料。3.攀枝花市旭阳工贸、攀枝花市海源达经贸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在内租赁场地,堆积生产原料,但其租赁的场地均未办理环评手续,同时也没有搭建厂房。4.大型车辆进入时,灰尘特别大,地里种植的蔬菜、瓜果几乎铺满了灰尘。而且这些企业晚上生产噪音污染也特别严重。5.通往民政与三站的岔路口处,有个违规货场(经营者何某某),内有洗煤机、干选机,其场地无环评手续。6.位于原攀枝花市丰泰公司下,有一个违规货场(经营者李某、饶某某),其场地内堆积大量生产原料及干选生产线,但其场地未办理相关环评生产手续。7.位于攀枝花市石灰石矿附近的一块场地,经营者季某某在此违规堆积生产原料并搭设干选生产线。

1.(1)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原环冶高炉渣破碎生产线和商混用建渣砂石破碎生产线项目,企业于2021年3月17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复。(2)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原环冶高炉渣破碎生产线和商混用建渣砂石破碎生产线未生产,经查阅项目纳入临时环保备案论证报告,生产线环保设施按要求建设。(3)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该片区堆放有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是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所需原材料。2.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攀枝花惠翔工贸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期相关工作。该公司将厂区内空置场地暂借给罗某临时堆放钢渣尾料,堆放量约3000吨。3.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攀枝花市旭阳工贸于2017年4月起租赁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原环冶高炉渣破碎生产线和商混用建渣砂石破碎生产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该生产线于2021年3月17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临时环保备案手续。2018年3月起,攀枝花市攀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二砖厂片区内闲置土地租赁给攀枝花市海源达经贸有限公司使用,实际使用者系蒙某某,其租用土地主要用于临时堆存钢渣等物料。项目属于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的项目,旭阳工贸、海源达不需针对堆存渣铁项目办理环评相关手续。4.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二砖厂片区涉及原料、产品运输主要是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商用混凝土项目、攀枝花市旭阳工贸有限公司钢渣破碎生产线项目。进出车辆途经两条运输通道,存在道路保洁不及时,扬尘大现象,对周边居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自种蔬菜等有一定影响。商用混凝土项目根据生产任务,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5.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未找到名为何某某的经营者,群众反映的通往民政与三站的岔路口处,有个违规货场(经营者何其某)疑似攀枝花市翅明贸易有限公司租赁攀枝花市延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空地作为渣铁堆场。攀枝花市翅明贸易有限公司攀钢废弃资源5万吨综合利用项目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6.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经仁和区调查,春英工贸于2008年2月15日提交《废渣循环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8年3月16日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攀仁环建函〔2008〕21号)。该公司球磨生产线暂未进行组装、生产,该场地已暂停使用一个多月。7.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该干选生产线为攀枝花市西区航源高炉渣加工厂。2020年12月,该公司委托四川锦鑫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临时环保备案论证工作,经专家技术审查,符合临时环保备案要求,于2021年3月31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复。

1.(1)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无。西区将加强新建项目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2)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5月30日前完成原环冶高炉渣破碎生产线和商混用建渣砂石破碎生产线粗破间厂房破损部分修补工作。二是要求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雾化喷咀设施正常运行。(3)责任领导:副区长汪俊杰;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人:区综合执法局局长邹渝。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无。西区将以点带面,加强监管,排查全区建筑垃圾、钢渣等堆放问题。2.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攀枝花惠翔工贸有限公司5月10日前完成破损防尘网修补工作。二是要求攀枝花惠翔工贸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3.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海源达公司5月10日前完成破损防尘网修补工作。二是要求旭阳工贸、海源达公司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4.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攀枝花市攀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厂区道路加强维护保养、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二是要求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于5月20号前完成项目噪音防控措施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报西区生态环境局备案。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夜间巡查工作。5.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要求攀枝花市翅明贸易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要求。6.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秦帆;责任单位: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化局;仁和生态环境局;责任人: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化局局长腾繁荣;仁和区生态环境局局长罗诤健。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春英工贸中转场地使用时做好防尘降尘工作。二是要求春英工贸暂存的原料全覆盖并及时转运。7.责任领导: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行政处罚情况:无。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攀枝花市西区航源高炉渣加工厂加强日常管理,物料防尘网出现破损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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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X0502PZ02

东区

东区银江镇弄弄沟村

1.位于弄弄沟村背后半山腰,有家私办企业(经营者为王某某),其为一家代加工企业(水洗球磨机+干选磁洗机),(1)其企业未能取得相应环评手续;(2)其生产后产生的尾渣,未按规定进行合法的处理,在其厂房周围以及山背后进行随意倾倒,特别是山背后堆积的尾渣,已经严重威胁到丽攀高速及攀钢厂区的安全;(3)由弄弄沟村通往其厂房的山间公路,未进行地面硬化,每当有大型车辆经过时,灰尘特别大;(4)其厂房属于违搭建筑,未取得相应的证件。2.位于山脚下的弄弄沟村内,有两家加工型企业(攀枝花市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信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其环评手续中均只有球磨,但这两家企业违规在其厂房周围进行磁选、破碎(灰尘污染相当严重),同时这两家企业生产后的尾渣,也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均采用大型车辆(超载形式)拉至攀枝花市西区西佛寺进行违规倾倒。3.位于弄弄沟村垃圾山上的几家企业(场地隶属于经营者向某),其通往厂区的山间公路,未能进行地面硬化,车辆进过时,灰尘特别大。其次厂房建立在一个大型空地上,未按规定搭建产房,生产时扬尘特别大。

向攀枝花市环保局多次反映过上述情况,但由于企业、村及政府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系,这些企业仍能继续正常生产,省环保督察组到来后,上述企业为迎接检查,目前已经全部停产。

经调查:

1.关于位于弄弄沟村......未取得相应的证的问题。

(1)关于其企业未能取得相应环评手续的问题不属实。

群众所反映代加工企业实为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分别于2007年7月23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6月8日取得了《关于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渣铁选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攀东环建〔2010〕032号),2016年3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手续齐全。

(2)关于生产后产生的尾渣......威胁到丽攀高速及攀钢厂区安全的问题属实。

2021年5月4日,专家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检查发现,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编制的渣场隐患整改设计方案至今未实施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且由于现场渣体堆积边坡高度大、坡度陡,在外力作用下存在滑坡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3)关于由弄弄沟村......灰尘特别大的问题属实。

该片区至正坤工贸前期确实存在两百米的道路未硬化,造成车辆通行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

(4)关于其厂房属于违搭建筑,未取得相应的证件的问题属实。

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来源为租用弄密村(原弄弄沟村)三社集体土地,于2020年7月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有效期为2020年7月2022年7月,该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未办理国土、规划手续。

2.关于位于山脚下的......进行违规倾倒的问题不属实

攀枝花市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信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环评批复生产工艺均为破碎磁选球磨磁选三段球磨。攀枝花市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信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产所产生的尾渣分别交由攀枝花浚珲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泓东商贸有限公司再利用。其中,攀枝花浚珲工贸有限公司使用攀枝花市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尾渣用以生产商品混凝土攀枝花市泓东商贸有限公司将攀枝花信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出售的尾砂供攀枝花市袁鑫峰建材有限公司用以生产商品混凝土。

3.关于位于弄弄沟村垃圾山上的几家企业......为迎接检查,目前已经全部停产的问题。

(1)关于其通往厂区的山间公路......生产时扬尘特别大的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弄弄沟村垃圾山上的几家企业实为攀枝花中辰中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发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良益贸易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发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厂。该片区企业土地来源均为租用弄密村(原弄弄沟村)三社集体土地(未办理国土、规划手续,且该土地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企业建有简易厂房,入厂道路未硬化,车辆通行时,伴有扬尘产生。(2)关于向攀枝花市环保局多次反映......已经全部停产的问

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核实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彭成富

一、行政处罚情况。

1.2019年,由于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封闭、围挡、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东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2万元(攀东环罚字〔2020〕4号)。

2.2021年3月23日,东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尾渣临时堆放水池内生产废水混合尾渣沿出厂便道流出厂界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攀生环责改字﹝2021﹞24号),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3.因攀枝花市发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2019年5月27日,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了处罚((攀东)应急管罚字〔2019〕8号)。

4.根据2021年5月4日专家现场检查结果,因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存在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攀东)应急责改﹝2021﹞40号),要求企业综合考虑渣量平衡,对渣场隐患整改设计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优化和调整,采取卸载和坡脚压覆相结合的方案进行治理,优化截排水布置,提高防排水的可靠性,严格按照优化后的隐患整改设计方案进行堆排,并限期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针对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要求企业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道路硬化工作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银江镇将指导企业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地手续。

2.针对攀枝花市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信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要求企业继续严格按照环评规定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二是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继续做好尾渣处理工作,禁止违规倾倒,完善出入库记录,建立规范管理台账。

3.针对位于弄弄沟村垃圾山上的几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要求该片区企业做好运输车辆清洁,正常启用厂区入场道路喷淋设施,防止扬尘污染。

目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要求弄弄沟村片区各企业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举一反三,对厂区内存在环境问题的点位进行全面整改。下一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银江镇,进一步将加大对弄弄沟村片区企业的监督、指导及检查力度,开展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暗访,确保各企业按时完成各项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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