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入区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4〕56号)及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14〕5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1、生产性服务领域,包括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制造业集聚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
2、新兴服务领域,包括创意设计、工业设计;
3、地方特色服务领域;
4、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与试点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平台。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
2、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手续;
3、项目必须落实建设资金;
4、项目必须于2014年初具备开工条件;
5、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6、同一单位近年来内容相同或相近且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完成投资的项目不再支持。
三、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引导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规模与建设方案、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年度建设内容、项目进展及已完成投资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土地的投资项目)等相关文件。
3、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材料。申请贷款的项目,在建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贷款合同;年内新开工项目应出具银行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或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项目信息要填报准确,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电子文档刻光盘1份)于2月20日前报送至航天基地科技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航天基地科技服务中心 孙鸿楠鲁宇璐
(029)81576192 81576193
地址: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1楼西侧
***:申报表
航天基地科技服务中心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