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此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企业自愿进行环评告知承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国兵器导控所西安捷瑞导航与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 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456号中国普天西安产业园2号楼 | 西安京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3300 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激光陀螺、舵机和光纤陀螺组装和测试。厂房共三层,一层主要为环境试验区、仿真调试区、舵机生产组装区、振动试验室和原料库房;二层主要激光陀螺生产区、测试室、电装室、清洗间和产品库房等;三层主要为光纤陀螺生产区和现场办公区、会议室等。项目建成后年组装、测试激光陀螺100台,光纤陀螺光源18000件,舵机1000套。 | (一)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焊接烟尘和有机废气。排放的焊接烟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场界浓度限值,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标准限制。 (三)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不合格产品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中国兵器导控所西安捷瑞导航与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