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今年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一是严把企业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严查未批先建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企业决不允许投入生产。
二是严抓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境管理相关资料,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完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为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有力服务。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环境执法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切实提高辖区环境质量。
四是认真办理投诉案件。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明确专人负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及时反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