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临潼区食品药监局2018年第6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6号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外购的鸡蛋(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8年5月14日),经检验该批次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第235号的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6月3日,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收到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鸡蛋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
二、经调查: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共购进鸡蛋(购进日期:2018年5月14日)***5kg,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单位于6月14日发出召回通知,至今未有召回产品。
三、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在采购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免于行政处罚。
四、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在经营过程中遵守了食品的经营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不合格鸡蛋的有关线索函告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