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强调了“大健康”和“预防为主”的理念,共分10章110条。
为深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第一时间组织碑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碑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碑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学习。该法是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牵头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涵盖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在加强顶层设计和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活动,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领会了我国医疗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原则。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转变卫生与健康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为患者、为群众提供更好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