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卫健局关于拟批准设置西安碑林韵美医疗美容诊所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和《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1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设置一所医疗机构,现将设置项目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人):西安碑林韵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碑林韵美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新廓门兴庆·宫6号楼底层商铺
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50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896253*** 传真: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