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四个规范加强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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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为规范编制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部门形象,市编办从“四个规范”入手,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
一是规范业务工作机制。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日常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个环节,量化到每个岗位,明确工作标准,落实任务目标,建立起职责明晰、工作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办事程序。对入编进人、编制增减动态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等常规性工作,明确办理流程,做到严格按法规章程和法定程序办理。三是规范从政行为。严格落实首问首办、限时办结、信用承诺、岗位责任、过错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行为的约束,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式。四是规范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编制使用监督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推动机构编制管理阳光化,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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