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
近日,市物价局检查组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价格监测和监管,确保药价不反弹,让广大市民真正得实惠。
该次检查采取抽查的方法,抽取了东、西、南、北以及市区附近五个基层卫生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深入部分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详细了解医改工作宣传、落实情况,查看相关资料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现场听取了多位患者、医务人员对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反映,并就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有关人员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检查发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也有极少数卫生院对个别药品价格录入出现差错,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当场整改。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我市所有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零差率”销售,明码标价、公示上墙。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市物价局将把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巡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价格监测和监管,确保药价不反弹,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