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三管齐下加强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实施分类监管。把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分成A、B、C、D四个等级,每年监督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1次、2次、3次、4次。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频次参照C级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新增)日常监管频次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是 推行“痕迹化”监管。注重检查时留有痕迹,为使巡查不流于形式,使检查有的放矢,落实到位。设置《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要点表》,监管人员在检查时对照检查要点表做好详细记录,附有照片或者录像,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要有记录。及时如实建立监督检查档案,留下工作“痕迹”。
三是依法从严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对发现违法的企业,该立案查处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现涉嫌犯罪的,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要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防止问题扩大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