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11月5日-7日,环保局根据烟台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迎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三天时间里,环保局环境监察一中队对山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渤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九曲圣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15家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涉及VOCs治理项目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是否存在以使用醇基燃料为名燃用化工废料等危险废物、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特别是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工业炉窑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考核、空气质量优良率现状和二氧化硫同比改善率三项指标均名列烟台各县市第一名,其中二氧化硫同比改善幅度为60.0%,位列烟台市第一。
截至到目前,全市69家有喷漆业务的汽修单位全部安装VOCs治理设备,完成有机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治理27家。在无组织排放整治方面,该局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无组织排放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限期完成整改。为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该局与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每周拿出一天时间对建筑施工工地、旧村改造等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进行突击检查,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和“六个百分百”标准,目前已组织检查22次,共计105个点位。在企业开展废气排放自查方面,环保局要求各涉气企业对照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锅炉大气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废气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在综合整治的同时,环保局全面强化环境空气指标监测。该局对80余家企业进行固定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项常规项目监测,对10家重点在线监控企业共计17个烟气排放口开展季度性在线比对监测。环境监测人员年均负重攀爬烟囱监测100余次,累高超过4000米,人力抬举颗粒物取样***累计超过100小时,年均取样600余个,户外高空作业超过160小时,做到即时监测、随时监控。[刘腾飞 赵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