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2]85号)的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1.生产企业有无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2.经营业户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建立农药经营档案,产品是否通过登记,是否存在非法销售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药标签是否规范,是否有擅自扩大防治对象、有效含量与登记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3.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有无滥用农药和不按安全间隔期采收等行为。
此次整治对象为:全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联合办公、联合执法,通过全面排查,逐一登记,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农药、药袋的单位和个人,推进农药连锁经营,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农药产品全面实行备案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监管平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彻底清查收缴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23种高毒农药。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在蔬菜、果树上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通过整治,取缔无证照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违规经营。
(宋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