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第四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全年度采集水样均合格
为系统掌握和分析我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区卫生监督所于11月对我区市政供水单位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以及万泰物业、电力小区、鹿鸣小区和市财会培训中心四个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2016年第四季度的水质卫生监督监测。
本次水质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常规指标进行,水源水按照GB/14848-1993执行,烟台水务清泉有限公司监测出厂水2个,水源水2个,末梢水10个,4个二次供水单位各采集水样一份,累计采集水样18份;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采样过程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出厂水在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采集,末梢水在用户水龙头处采集,二次供水在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采集;水样采集完成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水样分别送往烟台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进行比对,化验结果显示18份水样化验结果全部合格。
至此,2016年水质监测任务已完成,一、二、三季度各采集18份水样全部合格,全年度采集水样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