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烟芝政征〔2020〕1号)
为加快红旗路机场路立交桥建设,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红旗路机场路立交桥征收范围内的住宅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旗路快速路项目(机场路立交桥)
二、征收范围
世通巷1-7号、世通巷14号、15号、世达巷1-3号、世远巷1-4号。
三、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世回尧街道办事处
四、办公地点和电话
办公地点:红旗路与青年南路路口东南(机场路立交桥项目搬迁部)
办公电话: 6015506、6015508
五、签约期限
以征收部门发布的签约期公告为准。
六、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在机场路立交桥项目搬迁部和征收范围内张贴。被征收人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或者到搬迁部领取。
被征收人不服本征收决定,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红旗路快速路项目(机场路立交桥)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doc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