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法实施优化法治环境芝罘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基层得以有效贯彻实施,依法纠正或废止问题文件,维护法制统一,芝罘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本次清理以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一致;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起草执行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报区司法局汇总。由区司法局、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逐项梳理,把关审查,报区政府同意后对外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下步,区司法局将继续贯彻执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适时开展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文件执行过程中合法合规、符合预期、取得实效。( 王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