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公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硬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广饶县公安局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深打透”,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开发区派出所
近来,开发区派出所不断强化打击主业,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凌厉攻势,10月14日,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10月7日15时30分许,施工方牛某利(男,45岁,乐安街道人)在尚能二期建设的围墙被人破坏,牛某利怀疑是牛某山(另一施工方)的施工车辆导致。后牛某利找到对方理论时,双方发生口角。牛某利对牛某山实施殴打。经询问,牛某利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报请县公安局同意,开发区派出所决定给予牛某利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大码头派出所
大码头所对黑恶案件,特别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深打透”。10月15日,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经查,徐某汝(男,61岁,大码头镇央上五村)酒后以任某丽等人不向其孙子提供雨中救助为由,在徐某华家滋事。对任某丽等人实施殴打,期间将任某勇手机摔坏。酒醒之后徐某汝主动向被侵害人道歉,赔偿损失,并取得了被侵害人的谅解。经询问,徐某汝对自己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汝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刑侦大队
10月15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获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一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经查,2017年12月28日18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荣某纪(男,56岁,广饶县大王镇荣庄村人)在大王镇荣庄村家中与荣某波(男,41岁,广饶县大王镇荣庄村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打斗,后荣某纪将荣某波打伤。经鉴定,荣某波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到案后,荣某纪对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荣某纪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大王分局
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大王分局深耕打击主业,强化破案攻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0月15日,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
经查,2018年1月4日16时30分许,在大王镇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密炼车间内,因工作琐事,罗某合(男,47岁,滨州市大高镇人)与田某花发生争执,后罗某合将田某花摔倒并殴打其头部,致田某花轻微伤。案件发生后,大王分局民警及时询问查证、调取监控,并依法传唤罗某合,但罗某合已返回滨州,迟迟不到案。后经办案民警多方工作,罗某合到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报请县公安局同意,大王分局给予罗某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叁佰元的行政处罚。
花官派出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花官派出所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严打不放松,10月12日上午,在辖区群众的协助下,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入户盗窃犯罪嫌疑人。
10月12日9时40分许,花官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其家中进入小偷,小偷被发现后翻墙向村西跑去,暂未发现财产损失。民警迅速带队出警,并调取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随后,花官所迅速部署警力对小偷逃跑路线范围展开围捕工作,最终在群众协助下,在北王庄村西的玉米地里将欲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牛某强抓获。经查,10月12日早上,犯罪嫌疑人牛某强(男,28岁,陈官镇碑寺村人)翻墙进入王某家中欲实施盗窃,被发现后逃离现场。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牛某强对其入户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强因涉嫌入户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