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林业局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是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第二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总体部署,根据《东营市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东普法办〔2012〕14号)精神和要求,东营市林业局决定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同时面向广大群众、林农和基层林业工作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自觉遵守宪法、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促进黄蓝两大经济区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系列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一是12月1日,参加全市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二是12月2日至6日,组织全市开展“林业法律赶大集”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活动。三是12月10日至15日,结合新型农民学校创建工作和法制县区创建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在重点林区、林业专业乡镇(专业村)、生态林场、林业示范基地等范围内,针对林业企业、林业大户和林农,开展“走村入户”送法律、咨询服务到身边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四是利用局“周五学法日”、中心组学法日,组织市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努力提高林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商金杰 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