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项举措践行法律援助应助就助
一是开辟援助绿色通道。在原来区老龄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等13个法律援助联络站基础上,又在镇、街道、村、社区新增了8个援助窗口,使受援人能就近得到法律帮助。尤其是区信访局援助窗口,对特别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手续不全的当事人采用先受理后补办手续;对于突发事件需要援助的当事人可由信访局先受理后转交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二是打造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有律师资格的人加入法律援助队伍,先后成立法律援助知识辅导队、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律师志愿者队伍等。各律师事务所通过与街道、社区的“二个共建”平台,实现每个社区居民能在辖区内找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全区在册律师都参与了法律援助工作。
三是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承诺制度》、《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制作了从援助案件的受理到归档的流程示意图。在社区服务中心援助窗口电脑指示触摸屏上,公布了法律援助的条件、对象等内容,使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并采取了法律文书监督、***监督、回访监督、旁听监督四种方法,不断提高援助质量。
四是对弱势群体实行“应助就助”。通过法律援助咨询、援助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媒体及内部刊物宣传、知识竞赛等载体,指导镇、街道、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向残疾人员、来河口创业者、农村贫困户和城区特困家庭延伸,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还为法律援助捐款2600元。